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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国家公办林业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创建于1951年,前身是国家级重点中专河南省林业学校,隶属于河南省林业厅。学校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占地面积340亩,教职工3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学校现设6个系部,19个教学及管理部门。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网站(www.hnfjc.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填写《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hnfcweb@126.com邮箱,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至5月2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5月30日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6年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明和就业协议书(或成绩单)。现场确认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复印件留下备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考试。现场确认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联系人:蒯老师;联系电话:0379~63500032。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该岗位不再招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1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实际操作、试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实际操作、试讲。
1、笔试。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实际操作。满分100分。参加实际操作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抽取考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打分,并在网上公布成绩。
3、试讲。满分100分。实际操作结束后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未按时到场参加实际操作或试讲的成绩视为零分。参加试讲的在职人员须在试讲前递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应聘的材料。
4、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成绩×30%+试讲成绩×30%。根据专业要求不需要笔试的,考试总成绩=实际操作成绩 ×60%+试讲成绩×40%;不需要实际操作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因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加试题目确定排名。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学院有关系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发现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通知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并与学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在职职工标准。
六、纪律与监督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9-63965720
附件: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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