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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共计60名,其中普通高中45名,职业学校15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普通高中教师(45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3名。
(二)职业学校教师(15名)。其中,交通运输类3名,音乐与舞蹈类5名,计算机类2名,经济贸易类1名,食品类2名,旅游服务与管理类1名,设计类1名。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中教师主要面向全国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招聘;职业学校教师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2015年、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四)身体、心理健康,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应具有相关专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不做硬性要求);
(六)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七)在荥阳市高中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符合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荥阳市纪委、人社局、编办、教体局及相关用人单位领导及学科 等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此次的招聘活动。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6年荥阳市公开招聘高中段教师公告》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荥阳教育信息网站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
3月25日——河南农业大学(农业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3月28日——30日河南师范大学
3.报名提供的材料:
应聘者持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2015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材料如下: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原件;2016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材料如下:普通话证、学生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原件。
(三)试讲和答辩。进入试讲人员与拟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试讲内容为所招聘科目相关教材。试讲和答辩时间为10分钟,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四)发放面试通知单。试讲和答辩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小组发放《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经过试讲和答辩合格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荥阳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进入面试的考生持《面试通知单》、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原件(2016届毕业生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到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市人社局和教体局共同组织拟聘对象到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手续办理时必需取得岗位所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职业学校教师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荥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71—64662233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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