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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硕士)公告

2015-01-06 16:16:3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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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的有关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农业大学(简称河南农大)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是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一所综合性高等院校,是首批2011计划牵头高校,是教育部“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高校,也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始建于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重新独立建院,成立河南农学院,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现已发展为覆盖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农业大学。

  学校占地5000亩(334顷),有文化路校区、龙子湖校区、许昌校区三个校区,设有20个学院,84个本科专业。建有国家“2011计划”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也是全国唯一设在高校的工程技术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玉米改良(郑州)分中心、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等30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平台数量在全省高校及全国省属农业高校中名列前茅。

  截至2013年,学校在职教职员工189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24人,博士学位44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省“百人计划”人选1人,中原学者3人,河南省特聘教授13 人;获国家“中华农业英才奖” 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 3人,国家骨干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38人,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岗位科学家10人,各类在校生32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纪委、学工部、人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学工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10名(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组织观念强,业务素质好;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

  5、本科和研究生就读期间表现优秀,担任学生干部两年以上,曾两次以上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奖学金;

  6、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海归硕士研究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7、2013、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我校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 /)、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农业大学(http://www.henau.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进入“河南农业大学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8日至1月16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考虑。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学工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学工部联系。联系人:陈明明,联系电话:0371-63555276。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均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应聘考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辅导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555276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文章关键词: 硕士 工作人员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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