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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调配工作的意见(试行)》(驻人社〔2015〕58号),结合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学校教学工作需要,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学校教师 92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18年驻马店开发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92 名,其中:驻马店市实验中学7名、驻马店市第八中学5名、驻马店市第十九中学8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三小学18名、驻马店市第二十四小2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五小学4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七小学19名、驻马店市第二十八小学18名、驻马店市第三十三小学 10名、驻马店开发区关王庙乡杜庄小学1名,详见《2018年驻马店开发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分类详见《2018年驻马店开发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分类》(附件2);
5.教师资格符合要求且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驻马店开发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所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18年7月27日8:00至7月29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注意妥善保管。
2.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8年7月 27日10:00至7月30日12: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一科,计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5日。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3日8:00至8月5日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和阅卷工作。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按照统一规范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8月2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网站予以公示。
(二)面试
1. 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
普通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报考岗位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等特殊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所报岗位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到驻马店市实验中学(文明路与洪河大道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公布。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一次性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
普通专业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音美等特殊专业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简章由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6916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2227579
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12540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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