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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教育部的推广下,公办教师群体开始在2018年试点“县管校聘”政策!“县管校聘”政策制定的初衷是为了打破教师的“铁饭碗”,通过制度的管理,将在公办教师队伍中实行“优胜劣汰”,从而从根本上打破教育资源的集中性,促进公办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而在这个年末将至的时间点,网上不少消息传出,在即将到来的2020年,教育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县管校聘”制度!笔者观察到,很多教师对于“2020年是否全面实行”的问题,反应并不是很大!而是对于“县管校聘”制度全面实行之后,“校长权利”过大问题却表示十分担忧!
当然,从制度的执行层面上来看,某地区假设真的全面推行“县管校聘”制度之后,各所公办学校的校长们,自然有着“决定去留”的重大权利!而在中国人情式社会之下,这种“集中式”的权力,不免让很多老师会有所疑虑!要知道,“县管校聘”说白了就是,老师向各所学校投放简历,收不收,或者留不留得住,就要看学校方面的态度!而一校之长的态度,更是能左右整个学校的决定!
那么,一旦全面实行“县管校聘”,教师们担心“校长权利”谁来监督的问题,会如何解决呢?笔者就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首先,代表制度,可能会在“县管校聘”中做主要决策!
什么意思呢?笔者推测,实行“县管校聘”中,可能大部分学校并不是由校长,或者学校领导作为“决策层”!可能会依托于“代表”,在各所学校抽调一些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代表团”,为该校的“县管校聘”几轮“评选”作为评委,从而决定应选老师的去留!
其次,相应的“保障机制”,会对“校长权利”进行限制!
既然教育部打算全面推广“县管校聘”,并且前期已经在部分地区做了相应的试点工作!自然会发现“县管校聘”制度的各种弊端!那么,“校长权利”自然也会在这些试点地区凸显!那么,有关部门,定会出台相应的“保障机制”,合理的限制“校长权利”过大!保障教师的各种合法权利!让“县管校聘”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
以上是笔者对于“县管校聘”制度,各位老师所顾虑的“校长权利”问题,做出的一些应对建议!当然,笔者相信,既然教育部有意全面铺开“县管校聘”,自然会有多种手段和方法,保障“县管校聘”在各地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所以,各位教师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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