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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小学,一直存在着这种情况:一些老师被上级部门抽调、借用走了,少则数年,多则长期不回。这些被借用的教师,其编制还在学校里,也就是说还占着学校的编制,拿着学校的工资,但是人却不在学校上班,更别说教课了。这样的情况,造成的后果是什么呢?
首先是占着学校的编制,导致学校不能进新人;同时这些借用给外单位的教师的职称,也是算学校里的职数的,也就是说还占着职称的职数,导致在学校里教课的老师少了评职称的指标。这些被借用的老师,说起来是学校的人,却不能承担学校教书育人的工作任务,这些认为也就转嫁到其他在校教师的头上了。这样,也就引起了在校教师的不满。
其实,这也是造成现在教师不合理工作任务过多的原因之一。为此,在12月15日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将这一条列入其中,要求各地“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至于怎么“统筹规范”借用的中小学教师呢?中央编办发话了!
在12月16日,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从人事和编制管理纪律的角度,强调指出:要统筹事业编制,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需要。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不得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不得长期借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工作。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职工“吃空饷”占用编制等问题,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等。同时,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就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出台了有关政策意见。
看到以上消息,作为一个教师我是十分支持的。就拿我所在的学校来说吧,将近100多个教师的学校,至少有7、8个老师被各个部门抽调借走,而且是长期回不来。这些老师的编制在学校、工资在学校发,但是人却不能为学校服务和工作。到了评职称的时候,他们的职数也要计算入内,极大地减少了本来应该有的职称名额,同时,在计算师生比的时候,他们也不能排除在外,因此,在校教师的工作量无形中就加大了。同时,在绩效工资分配时,这些借用老师仍然要计算在内,而学校却无法对他们进行考核,最终是由借用单位考核的。这些都造成了的混乱。
其实,从被借用老师的角度去考虑,我想这些教师也不愿意长期被外单位借用。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长期不在教学岗,自己的职称晋升无法积累资料,在借用单位只能搞搞文字材料等,最终失去的是教育教学的能力;二是与本校领导、老师来往很少,很多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闭塞,消息不畅通,有时候也会耽误自己的事情;三是长期借用在外单位,身份不明,有一种被吊在那里的感觉,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也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
因此,无论是在校教师还是被借用到其他单位的教师,都对以上政策是强烈支持的。让外借教师回归教学岗位,也是减轻教师工作负担的一种举措,是一件实事。因此,大家都希望好的政策尽快落实,让那些被借用的中小学教师尽快回到教育教学岗位,安心教书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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