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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职称晋升时,很多教师都惦记着自己能不能成功晋级,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方案吧。
为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16]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坚持向优秀教师倾斜,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竞争推荐范围和条件
1、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上级有关规定,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最近一次师德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能履行岗位职责。
2、按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任务,经考核合格的。
3、2018-2019学年下学期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方能推荐申报高级职称。
4、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能提供近5年人社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并取得单科合格证书。
三、基本程序和方法
1、建立工作组织。教管办成立竞争推荐工作委员会,负责竞争推荐组织工作。竞聘工作委员会由教管办主任任组长,由教管办3人,9处学校每校1人,共12人组成,除教管办3人外,其它成员必须是由学校推荐的教师代表。委员会由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推荐产生,或由单位表决通过的方式产生。
2、通过实施方案。教管办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及安丘市教育局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岗位、程序和要求以及资格条件等有关事项。实施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讨论,征得85%以上教职工通过,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3、个人报名。召开会议,公布竞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由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
4、资格审查。工作委员会依据竞争推荐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竞争推荐的人员。
5、综合评价。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6、拟定人选。由竞争推荐工作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按岗位排出名次,根据人社局分配指标数按名次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7、公示和评审备案。各单位要对计分结果及确定人选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书面公示,时间5天。
对竞争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填写有关的聘任备案表,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填报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经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报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进行评审。
8、签订合同,颁发聘书。公示结束后,聘用单位确定聘任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四、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教管办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批准的岗位数。要切实做好宣传和思想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对在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文件)中“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给予负有责任的组织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以确保竞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评分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实行量化计分,包括教职工考核、学识水平业绩和附加分三个方面。
一、教职工考核
任现职以来,每年教职工评价考核均为为合格的得40分,每一年考核优秀的加2分,此项最高50分。
二、学识水平业绩
(一)任职年限(44分)
按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每年2分,此项最高44分。
(二)年度职称考核成绩(10分)
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均为称职者得7分,每一年考核优秀者加0.5分,此项最高10分。
(三)工作业绩(32分)
1、荣誉称号:10分(任期内,只计一项最高分)
指县级以上政府或人社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表彰的劳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十佳校长、十佳校干、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学管理者、优秀德育工作者、农村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等,按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7分、县级5分计分;教育行政部门单独表彰的按省级7分、市级5分、县级3分计分;与本专业工作无关的不计分(辅系列人员与本专业技术相关的称号参照以上标准计分)。
根据中共安丘市委组织部、中共安丘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组字【2017】32号)精神,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自该文件发布之后评选表彰的按文件执行。
2、业务称号:10分(任期内,只计一项最高分)
指县级以上政府或人社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表彰的特级教师、老师、百名学科带头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立德树人标兵。按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7分、县级5分计分;教学新秀减半计分;提供省、市、县优质课的分别计3分、2分、1分;举行省、市、县公开课的分别计2分、1分、0.5分。
3、论文、作品:(任期内,最高2分)
论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且内容与本专业或任教学科相关的论文(有正式刊号CN、ISSN,字数不低于1000字),以原件为准(增刊、内刊、论文集不算,同一论文多次发表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所发表刊物无明确级别的,按刊物主办单位级别确定);作品:是指在业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课件、案例(含金点子)、基本功比赛和教案等。
4、教育教学创新:10分(任期内,只计一项最高分)
获县级以上政府或人社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表彰的教学及教研成果奖、技能培养成果奖、创新奖、创新项目奖、燎原奖、拔尖人才、教育创新人物等,按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7分、县级5分计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单独表彰的按省级7分、市级5分、县级3分计分;与本专业工作无关的不计分。
注:工作业绩证书以原件为准。一个证书有两个及以上称号的,只限一个计分;教育教学创新类证书只按获奖级别计分,不分等次。
三、附加分
(一)援藏、援疆、援助其他“老少边穷”地区的教师每满一年奖励3分;
(二)任现职以来,到我区资薄弱学校支教一年以上,年度综合考核优秀者加3分。
(三)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下的,每满一年奖励0.2分;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奖励0.3分,最高不超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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