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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全县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到沈丘教体系统工作,按照《沈丘县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沈发[2020]3号),结合沈丘教体系统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及县外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师范类本科起点)、全日制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沈丘户籍在外地任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配偶户籍属于沈丘县的在外地任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二、引进计划和专业
1.高中教师30人。专业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物理、化学。
2.农村中小学教师20人。专业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体育、音乐、美术。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县外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应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过公开招聘入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7.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本县在编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亲自填写。交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河南省沈丘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全日制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县外在编在岗人员: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当年本地人事主管部门招聘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人事主管部门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当地编制主管部门在编证明。(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配偶户籍属于沈丘县的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应聘者要如实提供各种材料,由县教育体育局逐人逐项审核验证(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县教育体育局公章)后报县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的,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五、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面试内容为现行人教版必修教材(小学五、六年级,初中七、八年级,高中一、二年级),考生可在相应学科范围内任选一节作为试讲内容,面试顺序由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检验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2.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按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及社会公德情况、报考者提供证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情况等。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通过的拟引进人员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沈丘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由县委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对首次就业的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管理措施
1.引进的高中教师(市级以上示范高中的骨干教师)分配到县一高、二高、三高,引进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分配到缺编乡镇。
2.引进的人才与教体局、选岗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最低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不得申请调离沈丘,若擅自离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提取人事档案。此次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期满后,结合单位评价、工作实绩、年终考核等情况,经考核评定优秀者,优先考虑职称评定。
九、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制定公开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做好招聘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如因疫情等因素报名、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发生变更的,以后续公告为准。
3.沈丘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信息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4.公开引进程序,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5.本次引进人才公告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6.咨询电话:0394——5105606 13700829167
中共沈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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