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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新乡凤泉区委组织部、凤泉区财政局选聘新乡市凤泉湖实业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公告

2022-05-31 17:27:3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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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经凤泉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新乡市凤泉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投融资副总经理1名、运营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岗位名称

  新乡市凤泉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投融资副总经理1名、运营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遵纪守法、思想端正,无违纪、违法或不良从业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及职业道德;

  5.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相关职业资格条件(详情见选聘计划表);

  6.符合法律法规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与应聘公司员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它情形。

  二、公开选聘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履历分析)、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聘公告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24时。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以扫描件形式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fqgkzpzy@163.com,进行信息登记。

  3.资格审查(履历分析):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参考其综合条件及从业履历等择优筛选,报名截止时间后一周内未接到电话、短信通知者,即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予以通知。招聘岗位与参加考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考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三)考试

  1.本次选聘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需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有效期身份证。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进入考区前请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方可进入考场。请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河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对考察对象提供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职业征信、失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不参加考察出现缺额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公司法》、企业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三、管理及待遇

  由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三年(含三个月试用期)。

  (一)聘任期间,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研究同意,解除劳动合同:1.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反廉洁从业各项规定;2.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3.明显无法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不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二)聘任期满,经公司研究同意,考核胜任的,依法履行任期续聘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聘用职务,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公司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业绩优异或个人条件优秀者,根据实际情况面议。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选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条件。

  (三)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需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入职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应聘费用,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

  (六)选聘工作相关进度情况将通过电话告知的形式通知应聘者,报考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凤泉区委组织部联系人:牛治国,联系电话:0373-3918103。

  凤泉区财政局联系人:李 翔,联系电话:0373-391805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附件1:选聘计划表

  附件2:凤泉湖实业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凤泉区委组织部

  凤 泉 区 财 政 局

  2022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fengquan.gov.cn/news/14_13331

文章关键词: 新乡 凤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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