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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急需人才(人事关系为人事代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总数35个,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备注所标常驻地仅为工作常驻地,所有被聘用人员社保关系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郑州或开封。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6.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的全日制毕业证和学位证(若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
7.年龄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已获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不超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应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我校人事代理人员相关待遇,不解决事业编制。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222.21.82.13网址,进入“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注意:学历经历一栏请应聘人员从第一学历(本科)开始填写。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校网站主页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若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牵头负责,教务处及各用人二级单位协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71-86638399。
(三)面试及试讲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根据学校公布的面试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包含自我介绍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2.试讲
试讲满分100分,试讲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人员根据学校公布的试讲要求参加试讲。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试讲成绩及排名。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学校成立面试及试讲工作小组,面试及试讲工作小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及试讲环节全程录像。
面试及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试讲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及时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3.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进行试讲加试;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函调或实地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议,经党委会决议通过拟聘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聘用为我校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86638399(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7674258(学校纪委(监察处))
2023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ati.edu.cn/info/1003/42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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