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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50名。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院简介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学院拥有鑫苑路、园田路、嵩山路3个校区,17个教学系部,共开设3个本科专业和61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9280人。学院现有教职工735人,拥有“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文艺界人才、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优秀专家、省委宣传部“四个一批”文艺人才、国家一流本科专业雕塑专业负责人、省级重点学科“美术学”负责人、省级骨干教师等一批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被河南省美协授予“河南省艺术类实践性人才培养基地”。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分校区主要校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教务、综合协调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校纪检负责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拟招聘硕士研究生50名。详见附件《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1届、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建筑学、车辆工程、工商管理、体育教育岗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6.应聘人员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除辅导员外,其他岗位人员须从事3年辅导员或行政岗工作;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分别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 henlivtc.com),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step2.aspx?sid=42,进入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8时至2023年9月1日18时,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通知公告,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院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58895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需携带“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和身份证按时到学校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括实际操作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858895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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