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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强区级教研员队伍建设,根据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指导意见和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兼职教研员(明细见岗位设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兼职教研员公开选聘工作在区教育体育局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选聘具体工作。
二、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选聘范围
全区中小学教师(民办学校教师需出具学校证明,在本单位工作不低于3年,具有合格的教师资格证)。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合作与创新精神。
2. 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及组织管理能力,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功底扎实,教学研究、科研能力突出。
3. 师德高尚,作风扎实,乐于奉献,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4. 身体健康,近5年一直在教学、教研一线工作。
5. 限制事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参与遴选。
(二)专业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原兼职教研员参与选聘的或专业条件特别优秀的,不限制年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学科教学满5年以上。
4. 获得区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年度优质课一等奖,在校内同学科的专业优势明显。
5.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结题。
五、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等流程进行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伊教发展”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校级遴选(含中心校):学校要向全体教师公开此文件,并做好专题解读,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参与选聘,更好地引领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不得“讲弊端”“说困难”阻碍教师报名。
2.统一上报:符合条件并有意参与的教师,填写登记表(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校级教师发展中心填写统计表(附件2)。以学校(中心校)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
统一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7月4日下午6:00
联系人:初中石合旭13663893618 小学孙宏亚18637977529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统计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由区教师发展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开展路演和答辩活动(如有需要,另行通知)。
(二)业绩考核内容
考核时限为参加工作至今。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参加过河南省、市、区级工作。
2.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
3.获得过老师(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4.被评为学术技术带头人。
5.主持或参加过教研课题并结题。
6.参加过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其他活动并获奖。
业绩考核实行积分制,按单项的最高奖项计分,优质课累计积分。路演、答辩等无法量化的,集中评议。民办学校出具业务鉴定意见和近3年教学成绩表(证明教学业绩优秀)。
(三)考察公示
依据综合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伊教发展”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六、岗位设置(根据报名情况,可不限于以下名额)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发放聘书。兼职教研员纳入校级教师发展中心体系;在专职教研员(或学科组长)的带领下开展学科教科研训工作;专兼职教研员同等机会参加国家、省、市学科培训研修,优先获取学科发展导向信息;参与优质课选拔、学科和评价工作;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创造更多机会助力兼职教研员实现自身专业发展;优先外派参加域外培训交流活动,获取符合规范的劳动报酬;获评优秀兼职教研员荣誉称号的,在职称评定时,参照单项奖另行积分。
附件:附件1-2
1.示范区公开选聘兼职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2.示范区公开选聘兼职教研员报名统计表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6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uvQsOc9w5hXL3iIyXSl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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