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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374-8588116 18639231659
地址: 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魏文路交叉口东30米路南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我国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力量,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并在推荐的单位工作1年以上,符合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及相关年龄、政审、体检等标准的,可通过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考试,招录为本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的,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奖励。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考试。
3、工资按月发放。支队本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9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均工资不低于4800元/月(含高危补贴、绩效、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和重疾险),并按照工作年限定期增资,其中绩效工资每人每月200元、400元、600元不等,根据当月绩效考核情况视情发放;岗位津贴根据实际岗位另算,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发放,担任班长的每人每月280元,副班长200元,驾驶员500元,班长和驾驶员可兼任。
市区(魏都区、东城区、建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防救援站工资发放标准参考支队本级,各县(市)工资发放标准请于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咨询。
4、统一发放被装,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每年安排体检1次。
5、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按照准军事化模式管理,队员每月休假6天,工作满2年以上的,月休假8天;队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10天;男方在女方分娩第一个孩子的当年,陪产假30天;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队员可以依法享受每年10-20天的带薪年假。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退伍军人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
①男性,年龄满18周岁,24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退伍军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至30周岁以下;
②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高中以上学历;
③退役军人、消防员优先招录。
2、驾驶员岗位
①男性,年龄满20周岁,35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两年以上驾龄;
②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高中以上学历;
③掌握特种机械、车辆驾驶或汽车维修等技能者优先招录。
3、119指挥中心工作岗位
①年龄为20-35周岁,具有相关岗位中级职称及资质人员,年龄可放宽;
②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播音等相关专业;
③熟悉掌握许昌市行政区和道路信息,熟悉掌握windows、office办公软件的使用,能够完成信息编辑、报表统计、ppt设计等工作,打字速度在60汉字/分钟以上,以上技能特别优秀的人员优先录用;
④接受24小时轮班制度,每班上岗24小时,轮休2天,周末和节假日不休息;
⑤应聘119指挥中心岗位人员需单独参加文字录入、word、Excel、Power Point等相关技能考试。
4、后勤保障岗位
①后勤保障岗位包括会计、厨师、水电工、机修工等,
②年龄为20-35周岁,有工作经验或具有相关岗位职称及资质人员,年龄可放宽;
③高中以上学历,有相关食品从业经验或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收计划
全市共计划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0名。计划招收驾驶员40名,战斗员90名,119指挥中心接警员10名(男性),后勤保障岗位人员10名。
四、招收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体格检查、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即日起至2021年11月7日结束,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报名表》(见附件1,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一式两份)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退伍军人及有B照以上驾驶证的一并携带退伍证、驾驶证(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应聘市区消防救援站人员到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名,应聘各县(市)消防救援站人员到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报名。
表: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 | 许昌市莲城大道与魏武大道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 18839976299 0374—2985799 |
2 | 长葛市消防救援大队 | 长葛市金英路1888号 | 15893777291 0374—6877119 |
3 | 禹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 禹州市禹王大道西段296号 | 0374-8283119 18837435119 |
4 | 鄢陵县消防救援大队 | 鄢陵县柏粱镇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北300米 | 0374-7769119 15037472221 |
5 | 襄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 襄城县紫云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 15038935606 0374—3997119 |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适时由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为: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 米×4 往返跑(标准参考附件2)。任意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三)体格检查。适时组织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的病根,在培训或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在工作期间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四)聘用集训。根据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开展为期60天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级标准定级、定岗,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统一为录用人员发放被装。
五、职责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采取准军事化管理,除参与日常处置火灾及抢险救援外,统一组织参加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条令纲要、业务理论等。
六、分配使用
应聘人员分配到支队本级及各县(市、区)各消防救援站;119指挥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分配至支队机关119指挥中心;应聘各县(市)消防救援站人员原则上由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自行分配。
提示:此次招聘由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没有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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