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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院审判工作需要,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号)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拟开展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名额和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派遣制书记员8名,由内乡县人民法院委托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审判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1993年11月后至2005年11月前出生);
3、熟练应用计算机,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具有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依据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
7、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22日共10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内乡分公司(内乡县大成路人社局东100米路北)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段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其中已参加工作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到报名现场审核材料并填写报名表。
5、咨询电话: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内乡分公司0377--65277676,段老师:17630675017,内乡县法院政治部:0377--65267636。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资格审查
1、由内乡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2、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内乡县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报名资格初审完成后,将在以上媒体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并领取准考证。未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
笔试内容:常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笔试人员中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招聘小组研究确定。
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形式分为看打和听打,满分100分,看打和听打各占50%。
3、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占30%,面试占40%,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x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40%。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综合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并公布。
六、考察、体检
确定的初选人员参加考察和体检,由内乡县人民法院组织进行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违纪、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放弃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公示七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派遣至内乡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违反法院规章制度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情况,退回派遣公司。聘用合同的期限暂定为2年,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按照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基本工资和社保、公积金等。(含五险一金3700元/月,实发2200元左右/月)。
九、监督
1、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内乡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监督举报电话为:
内乡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377-66267600。上述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3、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内乡县人民法院。
内乡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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