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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洛阳嵩县公开招聘教师132人公告

2019-07-03 14:20:2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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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工作队伍。经县政府研究,报市有关单位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2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教师132名。其中高中教师68名,初中教师34名,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5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本实施方案后附的《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教师职位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要求: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6月1日,35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6月1日,30周岁以下指198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高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师范类);

  小学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学段;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互相通用)。

  4.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5.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嵩县第一实验小学(嵩县城永安街33号)。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在嵩县人才网(www.songxianrc.cn)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分开依次附其中一份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4)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已申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需载明教师资格层次、专业、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嵩县公办中小学校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并当场进行数码照相。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于7月21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5.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报名期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未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免交考务费资格。

  6.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地理、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地理职位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现场写出书面申请后经同意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5)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嵩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嵩县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政府购岗人员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嵩县劳动服务平台综合楼410室)。

  4.以上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享受加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享受加分待遇。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2.笔试日期:2019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5.笔试成绩将于嵩县人才网进行公布。

  (四)面试(满分100分)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要求

  (1)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

  (2)试讲内容采取从我县现行教材(具体教材详见后期发布的面试通知)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15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

  4.其他要求

  (1)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进行现场打分(采取体操评分办法:在每位评委打分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计算出成绩(4舍5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才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

  新聘用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12028(嵩县人社局)

  0379-66317782(嵩县教体局)

  监督电话:0379-66329518

  附件:附件.zip

  1.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4.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5.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6.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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