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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河南法院、检察院招考申论高分强化试卷

2010-09-26 11:49:0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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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河南法院、检察院招考申论高分强化试卷

校园安全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 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的一律无效。

    2. 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 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你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4. 特别提醒你注意,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卡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 严禁将题本、答题卡带出考室!

    6. 严禁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 2010年3月29日是第16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各地正积极开展各类校园安全教育活动。

    然而,就在几天前,福建省南平市却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一名男子在当地一所小学门口连续砍伤、砍死13名学生。虽然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学校也恢复了正常教学,但血淋淋的事件再次敲响校园安全的警钟。

    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一幕:23日7时20分左右,在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一名身穿灰黑色秋衣的中年男子拿着刀追杀正在等待进校的小学生们。

    短短55秒钟,8个小生命殒逝,留下的只是家长脸上那无助的泪水和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痛。事件发生后第二天,当地公安机关认定,这是一起蓄意行凶杀人案件。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2009年在全国10省市开展了校园安全状况调查。该委员会副秘书长李雯说:“溺水、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仍是校园安全事故的主要表现,但随着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校园安全建设,此类事件发生率呈现下降趋势。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社会人士对校园的伤害在抬头。”

    一名学生家长目击了南平实验小学凶杀案的全过程,他对记者说:“决不能让无辜的孩子受到伤害,这一幕希望再也不要发生了。”

    然而,这样的惨剧并不是第一次发生。2009年10月,广东省深圳市就曾接连发生3起校园绑架案,凶手手法残忍,3名被绑架学生除1人被成功解救外,其余2名均惨遭杀害。

    成都市市民张军的孩子正在读小学。她说:“孩子在学校里,我们还是比较放心的。最担心的是孩子放学回家的这段时间,与社会接触多,安全管理也最薄弱。”

    刚出版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0)》指出:“频频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显示校园安全成为影响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因素。”

    保护好每一名孩子,强化校园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学校,更应是全社会的责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胡光伟认为,一起起校园安全事件暴露出我国在校园安全方面还存在亟待完善之处。

    2. 全国校园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由卫生部牵头的2004年到2005年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结果显示,14岁及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为十万分之二十三点二三。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14岁以下的人口数为2. 65亿,据此推算,14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的人数大约为6万人。

    2007年初,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各类安全事故中,溺水占31. 25%,交通事故占19. 64%,斗殴占10. 71%,校园伤害占14. 29%,中毒占2. 68%,学生踩踏事故占1. 79%,自杀占5. 36%,自然灾害占9. 82%,其他意外事故占3. 57%。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文炳认为,通过近年来发生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分析,很多都是由于学生的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学校要开展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防范身边突如其来的不安全因素。

    3. 1999年3月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武汉水利电力大学郭生练教授领衔湖北省代表团提交了相关议案;而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20多个代表团的150多名代表,提交了制定《校园安全法》的连署议案。在这次会议上,总计700名代表向大会议案组提交了21份关于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的议案。

    全国两会结束后,全国人大内司委对校园安全情况作了专题调研,并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组织了多次实地调研。

    但调研结果发现,涉及校园安全的因素很多,比如学生在学校吃校餐中毒属于食品安全问题,做实验时受到伪劣试验器材的伤害属于质量安全问题,类似近期的校园血案又属于社会治安问题。

    “这么多内容,一部《校园安全法》你怎么写,怎么写得过来?”全国人大的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在他看来,遇到什么样的校园安全的问题,就应依照相应的现有法律来解决,“比如说最近发生的几起,属于治安案件,我们就应该在治安方面多采取一些措施”。

    此后该法一直未见出台。

    不过,当200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周洪宇提交上自己的建议时,对于这个建议,主管的教育部曾表示了相当的认同。


    2005年8月3日,教育部建议办理“对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第5061号建议的回复”。其中,明确提出校园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难题,教育部高度关注从制度上和立法上推动此问题的解决。

    “教育部和公安部均认为,制定《校园安全法》确有必要。”在该回复中曾有如此表示。

    据周洪宇介绍,教育部当时明确表示,将首先向全国人大提交此建议,如果全国人大层面的立法推不动,就尽量争取能先行推动将校园安全问题纳入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立法计划。

    然而,5年过去了,《校园安全法》依旧没有出台的迹象。

    “我觉得《校园安全法》全国人大暂时不能立法的话,国务院应赶快出台相关条例,这是目前可以做的。”周洪宇语气沉重。

    4. 2010年“五一”假期刚过,北京很多接送孩子的家长发现,学校的保安升级了。

    “校门口有穿警服的警察站岗,还有警车在一边守着。”刚从学校接回孩子的李女士对记者表示。她有一个9岁的儿子,目前在北京市朝阳区一所小学读书。“我可不希望南平那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

    频发的校园血案,令国家机关迅速动员起来。5月3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主持召开的“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校园安全由社会问题上升至政治问题的层面。

    “社会安全,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最让人牵挂揪心的是孩子安全。”周永康在此次会上表示。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公安机关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周永康称,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

    但政府部门针对校园安全而陆续出台的临时举措,多为应对突发情况,若想从根本上解决校园安全问题,尚需寻找一条治本之径。

    5. 校园安全事件为何一再发生?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教育界人士及 学者。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难,是校园安全事件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重庆一所小学的校长直言不讳,“我们学校门口小商小贩特别多,但学校没有执法权,只能靠公安等部门来协调解决。那些部门工作量大、人手也不够,常常今天整治好,明天又乱了。有些地方,部门推诿现象也存在。”

    据了解,教育部、公安部等10个部委局2006年就联合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各政府部门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规定是有,关键在于能否落实。”一些小学校长直言不讳。


    校外安全整治难,校内安全也难管?在南平小学凶杀案发生前几天,福州市琅岐金砂小学户外黑板报围墙顶盖倒塌,造成5名学生死亡。

    “校内安全事故发生,主要还是一些学校安全意识淡薄、责任缺失造成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说。琅岐金砂小学事故发生后,福州市一位主要领导表示,各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检查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一些学校还存在‘重善后、轻预防’的校园安全观。”王大伟说,“我去给学校开讲座,校长们常对我说,最需要的不是给孩子们上安全教育课,而是教会他们如何在事件发生后与家长进行谈判。”

    另外,一些学校、家长容易陷入“重应试、轻安全”的误区,使安全教育成了教育“末梢神经”。王大伟告诉记者,2009年他在一个北方城市举办安全教育讲座,发了两万多张门票,只有57名家长来参加。“讲座不仅免费,来了还能免费拿两瓶矿泉水。为什么家长们不来参加?”

    “无论是校舍自身存在安全隐患,还是相关制度有弊端,说到底要靠人去解决。”胡光伟说,“像南平实验小学凶杀案,既是一起偶然的校园安全事件,更是一起社会事件,应引起全社会反思,如何去消除可能引发校园安全事故的隐患。”

    6.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甘满堂认为,尽管文件三令五申、投入逐渐加大,但随着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因素增多,校园安全形势越发严峻,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

    甘满堂说,部分学校安全防范薄弱,缺少全面、规范的安全管理,只是应付上级检查,没有系统考虑校园安全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甚至只是在事故发生后才进行弥补,因此不能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导致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部分学校安全教育缺失,学校教育大多是应试教育,而很少从保护生命、珍爱生命的角度教给学生安全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应急演练等大多没有落到实处,很多学生没有掌握安全技能,碰到火灾、溺水等安全事故时往往束手无策,不懂得如何应急逃生。

    部分学校、学生具有侥幸心理。尽管车祸、溺水等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但事故发生后还是有不少学生横穿马路、在禁止游泳的水库玩水等,没有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安全隐患,而是麻痹大意,造成事故反复发生。

    南平市教育局副局长廖汉仁说,学校安全事故暴露出了一些地方和学校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面还存在漏洞和死角。只有痛定思痛,建立起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网络,才能为学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空间。

    7. 每天中午11点左右,在合肥市安居苑小学门口,8位家长佩戴着“值日”的红袖标在校门外两三米的地方拉起警戒线,将闲杂人等挡在外面,给放学的孩子们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

    10多分钟后,孩子们按照班级标牌,排着两列整齐的队伍从通道鱼贯而出,蹦蹦跳跳奔向警戒线外的家长,现场秩序井然。

    这是安徽省合肥市一些中小学近日出现的新场景。安居苑小学校长朱江介绍说,国内近期连续发生多起校园安全事件,死伤数十名孩子,校方基于对学生人身安全的考虑,提出了组织家长志愿护生队的倡议,很快得到了广大家长尤其是低年级家长的积极响应和参与。


    安居苑小学本学期家长护生队共有80人左右,都由一二年级学生的家长组成,分成10个组,一周5天,每天上午、下午两班,在学生上学、放学的4个时间段内,尽职尽责地守护在学校门口。每组值班的家长都会在学校门卫处签到,并且记录当天守护的情况。

    正在值班的学生家长徐芳表示,自己平时也需要来接送孩子,现在只是比平常来得早一点而已。“以前孩子们每天放学也是排队出来,但队列常常会被心急的家长冲散,这样很难防备不怀好意的人混在其中。”徐芳虽然在和记者说话,可目光还是专注地盯着正在走出来的学生。

    8. 近期,中国各地纷纷部署力量维护校园安全。在北京、南京、武汉、长沙、青岛等地,校园内外增加了警察巡逻车、摄像头、自卫喷雾器等保卫设施器材,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孩子们的安全。

    5月1日起,70名统一着装并配备警棍、防身用辣椒水等装备的专职校园保安进驻南京市鼓楼区各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长春市要求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六一”前配齐至少两名专职保安;合肥市紧急发文要求,学校必须在校门口设置监控探头,并安排值守人员及时发现、处置异常情况,同时督促各学校配备保安。

    在合肥市高新区桂花园小学校门口,两位身穿迷彩服的保安人员连日来都在上学放学时间出现。其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安说,一旦出现伤害孩子身体的突发事件,他尽全力与犯罪分子搏斗。

    “因为我也是一个孩子的爸爸,我深深理解父母们的心。当我站在这里照看这些孩子们时,我的同行们也在另一所学校保护我的孩子。”他说。

    据朱江校长介绍,家长护生队对企图伤害孩子的人只起一种威慑作用。下一步,学校在政府财政支持下,还打算给家长护生队配备一些必要的防护器械,并且加强学校的安保力量。

    有着多年基层民警经验的合肥市安庆路派出所副所长吴敦煌认为,校园周边一直是校园管理的“盲区”,应该重点纳入社会治安管理范围,确保学生安全。

    “应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基本教育,各基层派出所和小学对接,让专业人员指导校园安全教育课程,并进行教育实践和模拟实验,学生的安全防卫能力。”吴敦煌说。

    安徽省社会学家王开玉指出,校园安全一直是国内外的一道难题,需要思考怎样标本兼治、长期而有效地保证孩子们的安全。他建议,要把学校的安全保障经费纳入教育预算,保证学校有财力长期聘用安保力量。

    为从根本上维护校园安全,要组织广大干部深入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和单位、家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关心困难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加强教育疏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9. “很多人担心现在的一些举措是搞运动式的,怕过了这个风头,就不再有效了,我觉得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首都师范大学教科院劳凯声教授表示,政府应以这几起连续发生的恶性案件为教训,探讨如何能够建立一套有利于保护青少年的制度措施。

    目前,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有关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之中。但是,这些法律中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的规定既不具体,又存在着的法律空白。

长表示,学校没有保安,是导致悲剧出现的重要原因。

    按照现在的规定,大中专学校有保安设置,中学有保卫干部但以安全教育为主,小学目前只有专门负责治安管理的副校长,并没有专门的保安力量。这就导致了一个尴尬的局面:学校并非执法机构,也无专业的安保力量,当学校面对诸多来自社会上的安全隐患时,常常处于无能为力的境地。

    “其实,学校对于很多问题无权管,可是又不得不承担责任。”一位校长说。

    教育界人士认为,除了增强学校、家长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外,同时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的安全问题,必须通过校园安全立法,以法律特有的强制性、权威性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就是这种声音的拥护者,在2005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他还专门提出过“关于制定校园安全法的建议”的提案。

    据他说,自己在5年前提出这个意见时,也恰逢此前几年连续出了几起校园恶性案件。当时,教育部曾专门发布了一个《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但是我感觉这个《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一个是分量不够,一个是具体的界定不很清晰。在层级方面,它毕竟还只是教育部自己制定的一个文件,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级。”周洪宇对记者回忆说。

    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周洪宇建议全国人大委托教育部牵头,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部门参与起草《校园安全法》,尽快启动立法程序。

    在他的这份建议书中,对一些现存的体制问题给出了回答。比如,明确写明“建议该法应明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校园安全,并且赋予学校保卫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执法权”。

    在他看来,制定这样的一部法律,才是解决校园安全的“治本之策”。

    三、申论要求

    1. 近年来,我国校园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威胁到师生的人身健康和安全。请根据给定资料,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概括我国校园安全事件的类型及其产生的原因。(30分)

    要求:概括全面,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2. 我国一直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并把它到国家政治层面。请结合给定资料,用不超过250字的篇幅,就避免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谈谈我国《校园安全法》的立法有何重要意义。(20分)

    要求:思路清晰,分析透彻,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3. 针对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以“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为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策论文章。(50分)

    要求: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行文流畅,措施全面、针对性强、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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