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12河南检察官考试法律知识资料:法与经济的关系

2012-12-04 13:29:33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微信公众号: henanjingjia

  • 咨询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400-071-1689

  • 地址: 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2012年河南省统一选拔初级检察官453名,(点击查看招考简章)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9时至12月2日17时,笔试分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含申论)两科,笔试时间安排:2012年12月29日。京佳教育河南站为大家准备了一系列的法律基础精品资料:

  更多法检过关资料2012年河南省统一选拔初级检察官备考专题

 法与经济的关系

  1.法与经济的关系。经济决定法,法对经济具有反作用。

  法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法的产生、本质、特点和发展变化的规律,归根到底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当然,法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并不意味着它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法 律教育网事实上,社会的政治、宗教、道德观点、风俗习惯以及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和国际环境等,都同法发生相互作用,发生着重要影响。

  同时,法又服务于的经济基础,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2.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法律保障资源通过市场来进行分配,所以市场经济对法有更大需要。法能够确定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基本秩序。

  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中具有重要作用。市场经济需要法律的促进和保障,法律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中具有引导作用、促进作用、协调作用、制约作用、保障作用;法律教 育网同时法律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能确认经济活动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相关阅读:

  2012河南检察官考试法律知识资料:法与政治的关系

  2012河南检察官考试法律知识资料:法与宗教的关系

   热门信息推荐

2012河南选拔检察官备考专题】【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12河南政法干警面试试题

  京佳教育专注各类培训11年!想要关注更多招考信息及备考指导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京佳教育河南分校微博,为您提供更为全面的考试信息!

  京佳YY好声音 听出国考:http://henan.jingjia.org/yy/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