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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秩序存在的意义。秩序存在的最大意义便是追求和维护自由。没有自由的秩序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得不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无法长久实行下去。当前,社会上有许多各异的秩序,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它们之所以存在均是以社会公众获得自由为目的,让渡个人无限扩张的自由进而实现公共自由最大化。比如,规范游客行为的《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约束网络言行和各种行业的行为规范等,以及社会公德和伦理纲常。唯有将自由作为存在的导向,秩序才得以继续存在并不断演进。
秩序是自由发展的保障。许多人都懂一个道理,缺乏秩序约束的自由犹如脱缰的野马,是极度危险的,自由都是相对而言。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这一点。当前,我国国民的公共意识逐渐觉醒,有英勇同窃贼搏斗者,有主动投身公益环保、不求回报者,有自觉维护国民形象、谨言慎行者……然而,存在的问题却更值得我们关注。从随意插队、当众喧哗打闹、损害公共财物、办事求人托关系等生活琐事,到冷漠围观、甚至为了发泄情绪在网上肆意谩骂、攻击他人,严重破坏网络生态环境,让自由言论空间变成“一地鸡毛”。这些无一不折射出脱离了秩序的自由最终只能影响他人、贻害社会。因此,自由必须是强而有力的秩序作为支撑和保障。
可见,自由与秩序是对立统一、不能也无法分离的。必须坚持在以自由发展为导向的前提之下,通过宣传和弘扬传统文化,树立正面典型人物,在全社会形成守规矩、讲规矩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建设书香社会,国民的文化素养,从而加快培育民众规则意识、文化追求、涵养公共意识,让秩序为自由发展保驾护航,最终让每个人都能充分享有自由。
孟子云: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古时的思想家早已道出对自由与秩序的辩证认知。中国自古便是礼仪之邦,中国民众在世界人民眼中更是尊崇礼法的典范。然而,“有私无公”的性格特征却随着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而愈加凸显,广为诟病。我们应该谨记,个人之外还有社会;私人领域之外,应敬畏公共空间。唯有自由与秩序高度统一,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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