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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按照“按需设岗、一岗一人、动态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6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服从安排,学习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3.淮阳区辖区内的常住人口(1.户籍在淮阳区内2.户籍不在淮阳区内的,需提供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的半年以上常住证明),同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的人员。具体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包括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7)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8点30分至4月21日下午5点30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转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周口市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4.考试方式:由淮阳区人社局组织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录用,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签订:人员被录用后,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六、薪酬待遇
1.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要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薪酬待遇,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2.社保缴纳: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保险费中的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补,实行“先缴后补”。
七、管理与监督
1.管理机制: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应当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工资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将其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作为支付劳动报酬、岗位补贴的依据。
2.岗位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报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经核查属实的,停发其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追缴违规获取的补贴金额。
(1)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违规取得公益性岗位资格的;
(4)另找他人顶替岗位工作的;
(5)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八、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淮阳区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2688982
周口市淮阳区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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