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微信公众号: henanjingjia
咨询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400-071-1689
地址: 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一、背景链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十四章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指出: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四章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中指出: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这一制度无疑是一个倒逼政绩观转变的好办法。但目前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案例一 土地污染
2014年公布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有5000万亩耕地已经受到中、重度污染而“不宜耕种”,面积相当于两个北京。严峻的土地污染问题给人们心头蒙上一层阴影。“18亿亩”耕地红线面临“失守”的危局。全国18个主要耕地分布省份中,有13个存在土壤重金属超标问题。其中,耕地质量湖南、湖北、广东全部在列。湖南是中国有名的粮仓,2012年湖南出产大米占全国总量的16%,但同年曝出的“毒大米”事件在全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土壤污染被称作“看不见的污染”,绝大部分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最终都会回归土壤。近年来,空气、水污染不断加重已有目共睹,耕地污染势必日趋严重。
五千万亩耕地遭受中重度污染,实际上与这些地方的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甚至破坏环境有直接关系。正是由于这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地方经济发展,违规批准建设高污染企业,才导致大量宝贵的耕地遭受严重污染。而部分地方政府之所以敢这样做,说到底就是因为对这种忽视乃至严重破坏环境的行为缺乏有力问责。
因此,在对污染土地进行修复的同时,更要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唯有对那些违规批建高污染企业而导致环境污染的责任人实施严厉问责,使其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有效遏制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GDP增长的现象。同时,才能避免一些地区的环境保护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能够通过污染预防使耕地与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
案例二 百姓跪求治污
2014年4月25日,江苏省市政风热线联动直播走进淮安。住在河面的陈女士带着一瓶河水走进了直播现场,并当场向淮安市环保局局长下跪,请求尽快治理柴米河污染问题。
近些年来,我们时不时地都会看到一些诸如“请局长下河洗澡”、“百姓跪求治污”的新闻,当老百姓都发展到需要靠这样极端的方式来表达合理诉求反映民意的地步,不得不让我们干部深思环境保护所面临的悲哀。
为了GDP上那些看似硕果累累的数字,为数不少的地方官员将环境保护置于脑后,肆无忌惮地纵容企业透支资源、违规排污、破坏生态,把难题留给子孙后代。其实质都是政绩观存在着偏差,认为只要经济上去了,就是领导有方。一些地方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也主要考核GDP,不管发展的代价如何、发展的路子是否错位,其结果往往是以牺牲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为代价,换来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
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人祸,一个地方的领导干部作为本地重大事项、特别是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主要决策者,对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实践中,有的领导干部在这方面不作为或乱作为,对破坏环境行为默许纵容,其主要原因还在于缺乏责任追究制度的制约。因此,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正是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打好环保攻坚战的一剂良药。
二、权威论述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生活,关乎民族未来。雾霾天气范围扩大,环境污染矛盾突出,是大自然向粗放发展方式亮起的红灯。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下决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
——李克强
三、意义
首先,将促使领导干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树立生态保护意识,科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是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通过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加强源头管控、过程控制和绩效考核。
其次,能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责任意识,彻底打消部分领导官员的侥幸心理。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任期满了或者调离了就不必为环境恶化埋单,从而在位时大肆开发、不管不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特别是建立终身追究制,将有力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并转化为行动。
最后,能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切实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的错误政绩观,绝不以环境的毁坏换得GDP的增长。
四、对策措施
一是完善政绩考核体系。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官员的责任与环境保护牢牢捆绑在一起,出台自然资产的价值评估标准,为建立生态责任追究制度提供技术支撑。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建立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要追究责任,而且是终身追究。建立企业环保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损害赔偿制度。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企业违法成本,威慑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五、经典范文
发展绿色GDP 重在考核问责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诗中如画般的景色,现如今已经被空气污染,口罩脱销;水源污染,抢水风波;项目动议,群起攻之的境况所代替,几乎每一起污染事件都指向饮鸩止渴的粗放发展模式,成为社会公众的共同痛感与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的重要考量,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已成为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之一。
长久以来,为了GDP上那些看似硕果累累的数字,为数不少的地方官员将环境保护置于脑后,肆无忌惮地纵容企业透支资源、违规排污、破坏生态。这种默许纵容的主要原因,还在于缺乏责任追究制度的制约。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有利于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环保责任意识,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打好环保攻坚战。唯有对那些违规批建高污染企业而导致环境污染的责任人实施严厉问责,才能有效遏制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GDP增长的现象。
明确职责,加强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生态和环境保护周期长的角度看,环境问题很难在短期内看到效果,要做好相关问责、考核等工作,必须做好基础性和全面性的工作。决策前要有环评、 论证,要有面向社会组织和相关市民的听证。决策时要有法律依据,要依照法定程序。决策后要能严格执行和及时调整。执行后要强化对涉及环境生态方面项目的科学论证和评估工作,环评工作不能受制于地方政府的干扰,甚至搞形式主义,必须明确责任,保证生态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性。
规范问责体系,保障问责落到实处。从责任的角度看,我国不仅有法律问责,还有政治问责、行政问责,甚至还有绩效问责等。以绩效问责为例,绩效不好,可以通过公开、通报、诫勉谈话、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等多种手段实施问责,但各种问责之间要确保不能发生冲突,尤其是下位法不能对上位法冲突。因此,需进一步规范问责体系,区分各种问责的功能,明确各种问责之间的关系,建立问责长效机制,保障问责的切实实施。
引导多元主体、多层主体的参与和问责。所谓多元主体,是指全社会各类组织及个人,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所谓多层次主体,不仅是指行政机关,还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从生态和环境保护涉及面广的角度看,环保问题由于其复杂性、专业性和广泛性,更应该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引导公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有效参与,确保问责的公开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离开经济发展讲环保,那是缘木求鱼。离开环保谈发展经济,那是竭泽而渔。我们既要经济发展、生活富裕,也要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必定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而只有加强考核问责,发展绿色GDP,才是真正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更多备考资讯欢迎加入公务员QQ交流群:377126385。同时也可加入国家公务员考试微信交流群,加入方式:先添加河南京佳小秘老师微信号18039556152,然后我们会邀请你加群。
1.精品课程同步学:2016国家公务员精品过关课程
2.网络课程在家学:2016国家公务员网络通关课
3.考试图书不可缺:2016国考图书推荐
4.畅学公开课:从小白到公务员的蜕变
5.备考资讯要最全:2016国家公务员备考资讯专题
6.历年考试题先体验:公职考试考试题库
7.临阵磨枪之干货:公务员试题资料题集
8. 指导助成功:公务员备考指导大全
9.微信交流很方便:河南公务员“考试之家”微信群
10.考试流程提前看:历年国考公务员考试日程表
文章关键词: 2016国考申论
下一篇: 2016国考申论热点专题:户籍制度改革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