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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信阳淮滨县人民检察院选调事业编制人员5名公告

2017-11-24 16:13:3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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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检察院决定通过公开选调方式补充事业编制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调5名事业编制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勤奋敬业,实际突出,群众公认。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专升本)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6.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3月28日;

  7.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见习期未满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通过淮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yrsks.com)、淮滨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xinyanghb.jcy.gov.cn/)、淮滨县电视台以及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面向全县统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2.报名方法:从淮滨县人民政府网、淮滨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印一式2份,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也可)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大厅

  咨询电话:0376--7782000、7787105

  联系人:刘红曾

  4.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和检察院共同组织资格审查工作,并贯穿始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12月中上旬,具体详见准考证。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由县人社局、检察院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3.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1:3以上,否则按比例减少招录职数。

  4.领取准考证:对通过审查人员颁发笔试准考证,领证时间另行通知。当接到本院通知后,请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淮滨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与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则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仍相同,按毕业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以上都相同的,在进行第二次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或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或特殊标准等规定执行。

  2.公开选调采取1:1.2差额考察的办法。体检合格人员为进入考察人选。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格考察选调人员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排名次位人员替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工作人员,并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淮滨县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借调试用及调入

  确定拟调人选,借调到县检察院机关工作三个月。借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公开选调工作纪律

  1.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2.公开选调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选调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环节在网站进行公示后,并采取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选调事宜及相关政策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3.监督电话:0376—7787371

  附件: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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