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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计划
面向我县目前除教育、卫生系统外的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事业在编在册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中选调财政全供事业工作人员35名。其中:县扶贫办(扶贫信息中心)选调3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乡镇站所)选调8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20名(其中3名用于目前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的在编人员选调);县旅工委所属县旅游发展中心选调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栾川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截止2017年9月30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选调办法和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1日—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栾川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无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学籍档案);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计划并退还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1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7.参加笔试考生将在中国栾川网和栾川人才网进行公示。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面试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中国栾川网和栾川县人才网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果总成绩相同且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 的规定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从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在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经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选调工作做到“六公开”,即选调政策公开、选调计划公开、选调条件公开、选调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调结果公开,整个选调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选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选调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栾川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831543 66828393
监督电话:66822342
附件:1.栾川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文章关键词: 栾川县事业单位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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