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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法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并负责具体实施。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在我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含差供人员)上班人员,教师、医护人员、公、检、法系统所属自收自支人员除外。
四、遴选计划及待遇
本次从事业单位非财政开资人员中遴选工作人员100名。县财政按现在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保障新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各项待遇,办理相关手续,以前各项待遇与原单位其他人员保持一样,由原单位负责。
五、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中专(含中技)及以上学历;
3.截止2017年8月31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干部身份(退伍军人持退伍证不受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和身份限制);
5.近两年年度考核都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9 月20日至9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信息采集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宜阳县2017年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式1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报名表后):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及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无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学籍档案);
③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需达到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核减岗位数量。
七、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体检、政审,监察局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⑴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
⑵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⑶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可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领取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1房间
末位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工作年限长短、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优先者进入体检与政审环节。
2、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聘用环节。
3.政审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入政审。
政审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者,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由县政府根据需要统一调配新聘人员到县重点重要工作领域工作。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新岗位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未报到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本次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通过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和“考试信息”栏目(http://www.hayiyang.lss.gov.cn)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政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方案解释权由县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3089526
附件:
2017年9月14日
文章关键词: 宜阳事业单位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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