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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乡延津县公开选拔30名科级干部工作方案

2017-06-09 15:07:2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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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改善我县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 基本原则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职位

  (一)正科职位5个

  公务员职位2个

  1、 延津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2、 延津县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参照职位1个

  1、中共延津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1名

  非参照事业职位2个

  1、 延津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主任1名

  2、 延津县新兴农场场长1名

  (二)副科职位25个

  公务员职位18个

  1、 乡(镇)副乡(镇)长4名

  2、 中共延津县纪委副科级室主任3名

  3、 延津县信访局副局长1名

  4、 延津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5、 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6、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名

  7、 延津县财政局总会计师1名

  8、 延津县审计局总审计师1名

  9、 延津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

  10、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11、 延津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

  12、 延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13、 延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1名

  参照职位3个

  1、 中共延津县委党校副科级干部2名

  2、 延津县档案局副局长1名

  非参照事业职位4个

  1、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1名

  2、 延津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3、 延津县粮食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4、 延津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1名

  四、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五、资格条件

  (一)报考正科职位的资格

  1、本市现任正科级职务干部,现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干部(2015年5月以前任职);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二)报考副科职位的资格

  1、本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担任科员级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2014年5月31日以前定科员);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报考党群部门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报考总会计师、总审计师职位的,还需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资格证并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作不少于三年。报考金融办公室主任职位的,还需具备金融学、经济学、财政学等相关知识,并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其它职位的,应具备与该职位相匹配的有关条件。

  报考正副科级职位,除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时还需按以下身份分类报考,公务员可报考所有职位;参照人员可报考参照职位和非参照事业单位职位;非参照事业单位干部仅限于报考非参照事业单位职位。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4、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六、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于6月开始,8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履历业绩评价、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主要包括:

  (一)宣传发动。印发《2017年延津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方案》,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8日8:00至2017年6月28日18:00。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者,经所在单位、组织和人事部门推荐方可报名(可登陆“延津县人民政府网”或“延津党建网”下载专区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2017年延津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2017年延津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单位推荐报告,个人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5张(附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公章,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相关部门印章),于6月28日前报送县公选办公室(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公选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后,对符合条件者登记造册,并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公选具体职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0∶1的,该职位不再公开选拔。

  (四)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由县公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评卷。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按笔试成绩,以8∶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一职位进入履历业绩评价。(注:具有博士学位的,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履历业绩评价)

  笔试按党群部门职位、政府部门职位两个类别分别。

  (五)履历业绩评价。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和履历业绩评价成绩所占比例相加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类别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主要测试分析判断、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履历业绩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类别3: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八)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报考职位类别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县公选办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确定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要素进行考察。

  (九)决定任用。将考察人员情况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之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每一职位任职人选。经研究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属外地人员(延津籍以外),根据需要可为其免费提供公租住房。

  对公选任职的干部,安排岗前培训。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成立延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任成员。

  (二)精心组织。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程序性强,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实施,认真做好组织发动、报名、初审等工作。要通过公选,选出好的导向、选出好的作风、选出好的形象。

  (三)严格监督。公开选拔的全过程都要接受监督。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同志参与,加强内部监督。要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有关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好、考试、面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公选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以保证公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营造氛围。要面向全市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公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原则条件、职位类别、职位总数、报考资格、选拔程序及相关要求,营造良好氛围。

  以上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延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3-7628109

  附件:1、选拔人员报名表及汇总表.xls

  延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文章关键词: 延津县选拔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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