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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在中共郑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5家单位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计划遴选83人(遴选职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1. 全省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 中央机关驻豫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计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3.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获得郑州市“公务员岗位练兵”业务标兵的公务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6日以后出生);
5. 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被列入我市公开遴选不诚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7. 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 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
2016年4月11日8:30至4月15日17:30期间,报考者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在36小时内重新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6年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6年4月12日8:30至4月17日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报考者选择银联卡支付或网银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 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5月4日8:30至5月6日12: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考者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4.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对于因核销不再招考的遴选职位,报考者如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条件的,可在48小时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入围面试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推荐报名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因报考者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并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施。根据职位特点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或文件筐作业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逾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用人员进入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遴选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八、其他事项
遴选人员选用后,享受报考职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须在遴选单位工作2年以上。
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试用后自动放弃相应资格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在公务员遴选各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郑州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面试、体检等信息,均通过郑州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zzgwy.gov.cn)发布。遴选工作节奏较快,请报考者提早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关注、查询网站发布信息。
考生咨询方式。报名期间,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报考者可与遴选单位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见附件1)上查询。遴选政策咨询电话为0371—67886257。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为0371—67188349。
报考者在遴选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遴选单位,遴选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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