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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共林州市市委政法委选调3人公告

2015-11-09 16:51:1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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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和2名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林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选调的公务员要求在省里有备案和公务员登记表。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选调岗位相关要求。

  (1)公务员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1日),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事业编制2名,中文、文秘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1日),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各一份。报名时交由本人填写《中共林州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3、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党政综合楼1118室,电话:6166829)

  4、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副科级以上报考的,录用后按一般干部对待;公务员、行政编制报考事业编制的,录用后按全供事业编制对待;事业编制的不能报考公务员。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6、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将在红旗渠网发布(http://www.linzhou.gov.cn),请及时关注。

  报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办公室,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红旗渠网站公告。

  领取准考证地点: 到报名处领取。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选调人员笔试成绩,分别按照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比例范围内末位考生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考察,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写作,写作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八、公示

  依据考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人员名单在林州红旗渠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6166829

  附件:中共林州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林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林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 11月6日

文章关键词: 林州市 市委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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