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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融资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根据编制限额和单位需求等情况,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人员25名,其中国有资产管理岗位11名,财务总监岗位7名,人事部长岗位7名。
三、遴选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汝州市在编在岗财政全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要求经济、财会、金融等经济类专业;报考人事部长岗位要求文秘、中文、法律等文秘类专业;报考财务总监岗位要求经济、财会、金融等经济类专业,且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5.本科学历要求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到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遴选人员均为汝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其中人事部长和财务总监岗位需下派到公司任职,人事关系在汝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若是公务员身份的,需放弃原身份。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至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为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按照遴选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者需携带本人填写的《汝州市公开遴选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报名表》、《汝州市公开遴选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汇总表》各一份(含电子版);个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报名表和汇总表在rzsgzb@163.com下载,密码3321441。
3.各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达不到的,相应核减遴选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岗位不再遴选。
4.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以电话通知为准,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办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国情、省情、市情、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国有资产管理及投融资知识等。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选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时对相关结果和各类通知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市财政局等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拟选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遴选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公示结束后,汝州市2015年公开遴选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综合分析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和经历、实绩、能力、人岗相适度等情况,研究提出各职位建议人选,提请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如有职位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本次录用资格,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记录备案,自被查处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举行的各类人才遴选考试。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遴选工作的领导,成立汝州市2015年公开遴选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5—3321441(汝州市财政局)
0375—6028220(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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