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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干部交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公开考试选用事业(参照)单位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考试选用职位为参照单位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参照人员)、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竞争性转任工作人员2名、事业单位计划公开考试选用5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林州市所属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人员)可报考相应参照和事业职位。
2.林州市所属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可报考相应事业职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全供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机关(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
3.上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考试选用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考试选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关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等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日。
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现任职务或职级高于所报职位职级,符合报考条件并考察的,经公开考试选用单位审核同意,均按所报职位的职级办理手续。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试选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机关(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任职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公开考试选用公告及与本次选用工作有关的信息事项均通过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发布。公开考试选用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林州市2020年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一)现场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5日9:00至1月7日17:00,到市党政综合楼1123室(团委会议室)现场报名,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推荐表(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3张(蓝底渐变)、拟选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报考参照职位还需提供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一式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打印。
(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2021年1月5日9:00至1月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月7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其中电教中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用人数比例应不低于6: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选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对拟选用职位被取消的,有关公开考试选用单位于2021年1月8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9日17:00前,到改报的单位重新选报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领取准考证。已确认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考点、考场等信息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携带其中之一的不能参加笔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拟选用职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前,各公开考试选用单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未携带其中之一的不能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公开考试选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另加试一门笔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公开考试选用资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以体检公告为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试选用全过程,在公开考试选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公开考试选用资格。考察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各公开考试选用单位应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试选用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重要信息,核实登记备案等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发现存在不适宜转任或不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情况和问题,取消转任资格。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和考察人选自愿放弃公开考试选用资格的,须在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含公布当天)提交自愿放弃的书面声明,之后再放弃或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递补。面试结束后至拟选用人员公示前出现职位空缺的,须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六、公示与手续办理
(一)公示。综合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妥善处理。
(二)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试选用资格。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6166609
中共林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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