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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进一步优化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保障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面向河南省范围内(林州市内、市外)公开考察选调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二、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遵守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3.本人为林州市户籍或配偶为林州市户籍或父母(公婆、岳父母)为林州市户籍;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名需征得本单位及主管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4.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政策以后(截止2007年5月1日起),非通过公开招聘入编事业编制的;
6.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3日至7月14日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zhou.gov.cn/)发布公告。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选调工作相关公告发布网站,报名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本次选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登陆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林州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生注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8:00至7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无变形,禁止缩放后使用。
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进行填报,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无论处于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17日8:00至7月21日17:30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7月17日8:00至7月22日17:00。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务费30元(微信),报名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认定为报名未完成。
缴费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林州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如有核减情况,将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8∶00至8月2日17:00,登录原报名时的网站(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即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林州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
2.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参加考察调动的证明材料,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复印件;
6.配偶为林州市常住户籍的,另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父母(公婆、岳父母)为林州市常住户籍的,另须提供父母(公婆、岳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及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一式两份。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3.面试
报名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名人员个人负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林州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经林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由林州市纪委监委商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人员信息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选调人选有违纪违法、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察选调资格。
(二)报名人员按时笔试、面试、体检,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林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372-6166301
附件:林州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林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林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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