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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许昌鄢陵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69人公告

2022-06-20 18:10:4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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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为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鄢陵县差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除外)及县直超编全供事业单位(教师除外)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69名。(具体选调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胜任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年龄(以本人档案记载年龄为准)、学历、专业等条件。年龄计算: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县委、县政府(含)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1日(预计毕业时间不予承认);

  4.试用期满1年以上或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所在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本人档案造假,基本信息不实,未经组织认定或认定不准确,或对组织认定结果拒不签字的;

  7.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已参加过选调考试被录用但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6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鄢陵县人社局院内北楼三楼事业股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鄢陵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表格可从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含报名表上2张);④本人档案存放地(管档单位)的年龄证明;⑤含有本人基本信息的单位编制册原件及复印件;⑥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⑦获得县委、县政府(含)以上表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如暂不能提供学历认证相关材料的须由本人写出承诺,待体检结束后提供给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

  4.资格审查

  (1)2022年7月4日- 7月5日 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各有关单位。

  (2)7月6日- 7月7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反馈情况,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2天。

  (3)7月8日 由单位向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上报公示结果情况报告,报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5.其他事项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选调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各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需核减相应拟选调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2年7月1日到鄢陵县人社局院内北楼三楼事业股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逾期未选报岗位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选调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五、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绿码(如从疫情风险区外出归来人员需提供两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在现场报名、领取面试通知单、考试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并按要求出示健康绿码、行程码,做好防范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选调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仍不能提供学历认证相关材料或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过程中出现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备案手续

  选调人员通过组织考察,人员名单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按程序提交县委编委会研究,并由组织、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分别备案。

  九、相关待遇

  原差补、自收自支选调人员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后,转为全供事业编制;原县直全供事业单位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编制调整手续。试用期间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按原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转入单位要加强对转岗人员的监管,年度考核结果由转入单位考核并报原用人单位上报审核备案。对不服从分配、工作不称职、不合格的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将其退回,取消选调待遇,今后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选调工作。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选调工作的专用网站,选调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选调工作由鄢陵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7168816

  附件:

  鄢陵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鄢陵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鄢陵县委组织部

  中共鄢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鄢陵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yanling.gov.cn/tzgg/20220620/f8a09008-cf5c-4b93-9a3f-e36e39f950e4.html

文章关键词: 许昌 鄢陵 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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