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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发干部队伍创业激情,推动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按照“人岗相适、竞争比选、择优配强”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作人员,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全员聘任制、工资绩效薪酬制,充分挖掘发挥人才在推动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打造一支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创新创业队伍。
二、选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评价、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职位
详见《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报名条件
(一)选聘范围
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招聘(卫生、教育系统及乡镇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3年及以上工龄(即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人员可直接报名,管委会编制之外报名人员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化工专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岗位所需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人员;
(4)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5)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6)新录(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聘)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7)被列入失信人员的;
(8)其他须回避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次公开选聘公告,组织各单位积极报名。(http://www.xiangchengxian.gov.cn)
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6月29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15:00至2022年6月30日15: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开发区管委会(乾明大道西段路北)一楼112A房间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374-2082009。
2.报名所需资料
(1)《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报名表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原件。
3.每人只能选聘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负责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选聘对象不符合选聘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面试时间:6月30日16:00。
(四)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岗位级别及特点,分级分层进行。
七、综合评价
(一)综合评价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县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综合评价对选聘人员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工作实绩、综合能力、岗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分析、择优比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八、加分因素
在原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在编在岗每满一年,加0.1分(时间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九、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50%+综合评价成绩×50%+加分因素。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选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报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研究决定
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报告成绩汇总情况。县选聘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面试及综合评价情况,对参聘人员进行调配,研究确定岗位聘用人选。因工作需要,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县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研究结果向县委常委会进行汇报。
十一、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1.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实行全员岗位聘任管理,聘期3年,到期重新聘任。强化竞争性选拔,精简管理人员配置,合理控制人工成本。
2.对开发区聘任上岗人员,实行“三个分离、双轨运行、档案记载”管理,即编制内任职和岗位聘任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分离;在开发区工作期间原职级随体制内档案封存,执行开发区人事、薪酬等制度,对期间职务、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本人档案按照原身份详细记录职务、岗位等级变化和工资调整情况。在开发区工作期间到龄退休的,原则上由开发区办理退休手续,一般不再办理关系转移事宜。
3.对聘入开发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人事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工资标准参照《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薪酬实施办法》执行。
4.为有效激励全县机关事业在编工作人员到开发区干事创业,全身心投入我县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主战场,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县干部调整、公务员职级晋升和事业职员等级晋升等工作中,所聘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不受聘期影响,可按照档案记载职务职级统筹纳入调整晋升范畴。对在开发区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在干部提拔晋升时,优先考虑。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十三、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1.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chengxian.gov.cn/zwgk/010001/20220629/a5169871-4032-48a7-92c9-5fde3eba2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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