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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鹤壁市遴选高层次人才193人公告

2022-11-15 11:17:2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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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兴鹤聚才”计划的通知》(鹤组文〔2018〕3号)精神,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度“兴鹤聚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2022年度“兴鹤聚才”计划,由10个计划组成,分别予以实施,共计划遴选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193名左右,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团队7支左右。

  (一)兴鹤英才(38名左右),科技创新创业团队(7支左右)

  具体分为以下3类:

  科技领军人才(3名左右)

  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应具有重大发明和重大技术创新,推动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瓶颈问题,在电子电器、现代化工及功能性新材料、绿色食品、镁基新材料、数字经济、生物技术、现代物流等领域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或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市创办、领办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企业,引领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的科技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在科学研究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并对学术领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3)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能够与我市相关产业进行有效对接或转化。

  (4)在鹤壁市有固定工作单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市外人员与鹤壁市内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5年)的工作合同或合作协议,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每年在鹤壁市从事3个月以上的研究工作。

  (5)创办领办的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或项目技术达到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前景,经济社会效益。

  (6)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要有从事科研创新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等基本保证,有自己的研究团队,申请者本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5名左右)

  申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应围绕我市“四优三新”主导产业及其他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学科,在某一领域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创业能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或助推我市相关领域创新发展,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科研创新符合鹤壁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2)申请者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企业在鹤壁市注册,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科技创新创业团队(7支左右)

  申报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应以我市主导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企业为基础,以引进培养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骨干,能够开展综合性科技攻关,攻克我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相关领域带动和引领作用。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学术水平应在市内外同行中处于优势地位,团队带头人或所在企业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核心技术优势,已取得突出业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创新创业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所在单位有良好的科研环境,能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

  (2)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总体规模不少于7人。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成员一般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应以具体项目为载体,具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具有可行的项目研发实施和人才培养计划,周期内有明确的阶段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目标。

  (二)“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20名左右)

  申报“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员,应为具有鹤壁籍,或有鹤壁成长、工作经历的创新创业人才、乡村振兴头雁回归人才和在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创业人才条件: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布局,在某一领域有较高技术水平,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或助推我市产业发展的创新人才;在鹤壁市注册创办企业,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创业人才,在鹤壁创业不超过3年。

  2.乡村振兴头雁回归人才条件:在乡村振兴中起带头带动作用,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返乡党员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

  3.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条件:本人或配偶籍贯为鹤壁或高考生源地为鹤壁的人员;本人或配偶主要成长地为鹤壁的人员;在鹤工作人员(在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或在鹤企业工作且连续在鹤缴纳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及配偶。人选需符合鹤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及交流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人选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选需来自省内非艰苦边远地区(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可不受省内限制。

  (三)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20名左右)

  申报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应为乡(镇、街道)农(含农机)、林、牧、水、渔、艺术、卫生以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退休返聘人员不参加评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实践成果丰富;自主创新,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艺精湛,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声望;奉献社会,长期扎根基层,群众认可。

  1.教育教学方面:在教学获得县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所授学科成绩优异,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的人员;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1项,具有的推广应用价值;受到县级政府或者教师节期间县级综合表彰或被授予市级师德先进个人、市级师德标兵、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鹤壁老师、文明教师等荣誉称号。

  2.医疗卫生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贡献突出、业绩为同行所公认且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

  3.农林牧水工作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长期从事农林牧水科技开发和普及工作,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4.工程技术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在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或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5.在其他专业技术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作出重大贡献的主要人员。

  (四)鹤壁工匠(20名左右)

  申报鹤壁工匠,应为在我市各行各业生产服务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爱国爱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技能精湛,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河南省技术能手”“鹤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具有绝招绝技,为业内普遍认可,在市内产生重要影响。

  6.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7.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或相当于市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8.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倾斜。

  (五)鹤壁现代农匠(20名左右)

  申报鹤壁现代农匠,应为在我市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具有现代农业知识理念运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进行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于“三农”领域,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致富能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农技能手等。申报人选应是长期扎根农村,以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业从业者(包括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群众认可,社会反映良好。

  2.基本标准:有农业技术、技能和专长,具有自有基地、品牌,机械化生产水平较高,能够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农业企业的宣传推介、生产管理、传播营销、产品追溯的现代农业人才。积极投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等方面作出贡献,具有的社会影响力,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设立3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六)鹤壁文化名家(10名左右)

  申报鹤壁文化名家,应为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才。推荐的范围主要是理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艺、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业务人才,注重从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一般不作为人选推荐。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优先推荐。特殊条件下,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获得国家级文艺奖项者可破格推荐。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鹤壁文化名家”一个类别的一个项目,已入选“鹤壁文化名家”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七)鹤壁教学老师(10名左右)

  申报鹤壁教学老师,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职业院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高等职业学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拥有至少一项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有效职业资格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实践,近3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2.职业教育理念先进,积极开展教学项目建设和改革工作,教学改革成效,教学研究能力强,完成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限前2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限前5名),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限前2名)。

  3.科学研究能力强,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授权发明专利,在省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中等职业学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企事业单位实践经历,近5学年每学年至少为全日制在校生主讲一门课程且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主讲课程教学效果好,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要求,获得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指导学生在职业技能竞赛获省二等奖以上或文明风采系列大赛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具有终身学习意识,主动更新和改进专业知识、职业教育理论与职业技能,近5年来,参加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重视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卓有成效,能够起到专业带头作用;面向社会实际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中小学及幼儿园人选应注重向乡村学校倾斜。

  2.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成效。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项,在CN刊物上发表两篇相关专业领域论文或者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励,获省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或乡村优质课一等奖或省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和游戏活动比赛一等奖。

  3.重视教学团队建设,每年指导和5名中青年教师不断教学水平;承担过市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任务;承担校本研修的培训指导工作;对全市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上述申报人员均不包括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校长除外)。

  (八)鹤壁名医(20名左右)

  申报鹤壁名医,应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中、西医执业医师(在鹤壁工作满3年以上),退休返聘人员不参加评选。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廉洁行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群众口碑佳、社会声誉好。

  3.医学理论基础扎实,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熟悉和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和趋势;医疗技术精湛,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的能力较强,或在本地重大疾病预防诊治上有突出贡献,在解决临床疑难急重病症或杂症技术上有鲜明特色,受到同行认可。

  4.长期在临床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坚持坐专家门诊,临床工作量(门诊就诊病人数、收治病人数、治愈率)高于所在专业科室平均工作量,三四级手术例数在本地同级别医院中排名靠前,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的经验,能开辟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近5年获得过市级科技进步奖以上奖项(前3名项目完成人),同时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被SCI收录1篇以上且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对于表现特别突出,在本专业方面全市领先、社会名气较大的专家,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九)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20名左右)

  申报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应为在鹤注册公司3年以上,处于正常经营、赢利、诚信、创新发展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经营管理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年审,不欠税、不拖欠职工保险和工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没有司法或行政的不良记录。

  2.企业关注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且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中起到龙头作用。

  3.对国家和属地有贡献。积极纳税,在当地财政贡献被认可,在本区域贡献度位次排名前300名。

  4.获国家、省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参与编制国家级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并获得相关技术专利的优先推荐。

  5.诚信守信,国家商务部、国家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10部委联合组织的“诚信企业等级”评选入选者或正在参选者优先推荐。

  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关注企业人才发展,企业近3年有引进专业人才(人才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业证书)的证明材料和人才管理制度。

  2.注重个人知识体系的构建和企业人才的培养。近3年个人有3次到5次的外出培训记录,员工有4次到6次的专业知识培训记录。

  3.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资助特困学生、职工和社会需资助人和事),提供资料。

  4.个人社会信誉度高。经营工作中对客户诚实守信,是员工敬业的典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5.注重企业产品创新,建立有大型实验基地的优先推荐。

  (十)鹤壁社工之星(15名左右)

  申报鹤壁社工之星,应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工作岗位人员、乡(镇、街道)社工站驻站社会工作者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群众认可度高,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模范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

  2.开展社会工作相关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得到认可,专业服务素质令服务受众满意,成效。

  3.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宣传社会工作理念,助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事业。

  4.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专业技能和素质,创造性地开展社会工作,展现社会工作者时代风貌。

  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法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22年度“兴鹤聚才”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如创办有企业的,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审计等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研发费用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申报书、具体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见各遴选平台网站。

  有关事项

  (一)此次遴选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牵头,在有关部门设立遴选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遴选工作。

  (二)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逐级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将推荐人选材料统一分别报送各遴选平台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各平台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形式审查和遴选工作,确保人选质量,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各项目初步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组建评审工作巡察小组,对遴选工作全过程严格监督。

  (四)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五)往年已入选鹤壁市“兴鹤聚才”计划的人员(团队)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方式

  (一)“兴鹤英才”遴选平台

  联系人:底飞 李华健

  电话:0392-3328153

  单位:鹤壁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与开放合作科

  鹤壁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hebi.gov.cn

  (二)“鹤子鹤商双回双创”遴选平台

  1.创新创业人才、乡村振兴头雁回归人才遴选平台

  联系人:段延岭 贾倩雯

  电话:0392-3367678

  单位: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

  2.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遴选平台

  联系人:胡鹏

  电话:0392-3308119

  单位: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

  (三)“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遴选平台

  联系人:段延岭 贾倩雯

  电话:0392-3367678

  单位: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

  (四)“鹤壁工匠”遴选平台

  联系人:王培祥

  电话:0392-3328409

  单位: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

  (五)“鹤壁现代农匠”遴选平台

  联系人:黎侠普 张娟娟

  电话:0392-3324012

  单位:鹤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鹤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s://nyncj.hebi.gov.cn

  (六)“鹤壁文化名家”遴选平台

  联系人:杨保清

  电话:0392-3316186

  单位: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组织人事科

  鹤壁文明网:http://wmw.hebiw.com

  (七)“鹤壁教学老师”遴选平台

  联系人:牛宪法

  电话:0392-3317955

  单位:鹤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j.hebi.gov.cn

  (八)“鹤壁名医”遴选平台

  联系人:于全森 王智慧

  电话:0392-3333938

  10392-3322372

  单位: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sjkw.hebi.gov.cn

  (九)“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平台

  联系人:田志明 郝培佑

  电话:0392-3316615

  单位: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

  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hebi.gov.cn

  (十)“鹤壁社工之星”遴选平台

  联系人:李静

  电话:0392-3332909

  单位:鹤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鹤壁市民政局网站:http://hbmzj.hebi.gov.cn

  鹤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sZ13yioY-bhH61oenP7hw

文章关键词: 鹤壁 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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