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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从县直单位选聘一批人员充实到各乡镇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计划
本次选聘范围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岗在册且属于符合退役军人安置条件安置的人员(含原安置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仍保留事业身份人员)。选聘计划50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伊川县选聘乡镇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现工作单位正常在岗;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原则上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在金融部门有不良贷款正在进入追讨程序的;
6.存在违规违法上访的;
7.其他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选聘采取笔试和综合加分相结合,具体为:总成绩=笔试×30%+综合加分×70%。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伊川县人力资源市场1楼(伊川县城关街道办事处酒城北路491号1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后,考生须现场数码照相。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伊川县选聘乡镇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2份);
(3)退伍证(提供复印件2份);
5.考生请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资格审查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组织、纪委监委、法院、武装部、编办、财政、人事等部门联合进行,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贯穿于本次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重点:
(1)是否属于符合安置对象的退役军人;
(2)人事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3)是否正常在岗;
(4)是否存在经商办企业等违规违纪行为;
(5)是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6)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等。
(二)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视察调研讲话精神、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有关知识、《乡村振兴促进法》及相关内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综合加分
根据报考人员的服役年限、服役期间获奖、伤残等要素,参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实施量化加分,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认定。具体标准如下:
1.服役年限加分
(1)服现役年限12年以内(含)的,每服役1年计3分;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4分。
(2)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
2.奖励加分
(1)平时奖励:个人三等功,每次计10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
(2)战时奖励:个人三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4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80分。
3.残疾等级加分
(1)士兵服役期间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分别计50、40、30、20、10、5分。
(2)士兵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分别计40、30、20、10、5、2分。残疾等级加分以退役时的残疾等级为准。
4.其他情况加分
(1)是烈士子女的,计30分;
(2)参加部队维和任务的,每次加10分;
(3)在边防、海防部队服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符合服役期间综合加分条件人员请于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到伊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003室(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B区10楼)提交《2024年伊川县选聘乡镇工作人员综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成绩。经伊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成绩将在伊川县政府网(http://www.yichuan.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获得相应的加分成绩。对于弄虚作假获得加分成绩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处分减分
1.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每次分别减5、10、30、60、100分。
2.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撤职、降衔等军纪处分的,每次分别减3、5、15、20、40、60分。
(五)体检
按照选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末位考生成绩相同时,均进入体检。有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范围。
(六)政审
政审按照选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有政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选岗
政审合格后人员根据各乡镇选聘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挑选工作岗位,原在编人员挑选的工作岗位出现满编情况时应选择其它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或由组织进行调剂。
(八)聘用及待遇
选岗后确定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工资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工资待遇由县财政负担,试用期满由县人社局牵头,县纪委监委、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办、财政等部门参与,围绕在岗情况、履职尽责情况、遵规守纪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编人员,个人编制及人事手续一并转入乡镇,原编制类型保持不变;考核合格的不在编人员,仅人事手续转入乡镇;两类人员薪酬待遇由县财政统发。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原在编人员编制类型和开支渠道不变。选聘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日起,以前拖欠的工资、社保等仍由原单位负责解决。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成立伊川县选聘乡镇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这项工作,确保选聘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注:选聘工作的笔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相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伊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chuan.gov.cn)、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咨询电话:0379-68366376、68366386
监督电话:0379-68366339
附件: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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