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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鄢陵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网格员分配至县公安局工作。为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招聘人员户籍所在地为鄢陵县辖区或在鄢陵辖区有固定住所。本次共招聘人员46名,分配至县公安局特警及基层派出所岗位。详见《2022年鄢陵县网格员定向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2022年鄢陵县网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网格员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技术技能、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精神类、传染性疾病;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之间(截止日期:2022年5月1日)。
6、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其他特殊技能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曾被强制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解聘或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家庭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吸毒史或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有被刑事处罚或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网格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ling.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1. 报名地点:鄢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专区04窗口(花都大道与锦绣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2. 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至6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3、应聘者须填写《招聘网格员报名表》,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每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出生年月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一份)。大专以上毕业生登陆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符合条件者到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方面内容。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热点等方面内容。考务工作由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鄢陵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逾期不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成绩出现并列者,依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体能测试。根据面试成绩,按面试成绩人数1:1.2的比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标准参考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对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试行)》,体检合格的,根据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政审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及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职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5、政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相关标准实施。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体能测试、体检合格。
6、公示。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一)招聘人员为鄢陵县网格员,签订合同方式、工资待遇参照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二年。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考生须按要求提前申领“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抵达我县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上述程序。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前3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并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经卫健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上述招聘程序。
(二)考生进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现场前,应接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记录、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场地。考生进出报名现场、考场、体能测试、体检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期间是否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三)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公开招聘网格员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并根据疫情形势对招聘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防疫政策可咨询鄢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374-7361661)。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鄢陵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八、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视情而定。
鄢陵县公安局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yanling.gov.cn/tzgg/20220606/de6c62a5-57c5-4901-b76d-2d9aecd4a4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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