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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公开选调37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工作一线。严格选拔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调范围、数量
从县直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含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7名。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年龄为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选调资格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
6、人事档案无法确定其年龄,或档案造假、基本信息不实的;
7、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12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鄢陵县人社局南楼一楼社保服务大厅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鄢陵县公开选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见附件,表格可从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④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管档单位)的年龄证明;⑤含报考者姓名的单位编制页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如暂不能提供学历认证相关材料的须由本人写出承诺,待体检结束后提交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
4、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其他事项
报考者报名与整个选调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需核减相应的拟选调人数。
本次选调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因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选调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面试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本面试室面试成绩。最终个人面试成绩为各面试室加权后的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拟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仍不能提供学历认证相关材料、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查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考察过程中出现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备案手续
选调人员通过组织考察,人员名单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按程序提交县委编委会研究,并报组织、编制、人社、民政、财政部门备案。
九、待遇及管理
选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拟转入乡镇全供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编制调整手续。试用期间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按原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转入单位要加强对转岗人员的监管,年度考核结果由转入单位考核并报原用人单位上报审核备案。对不服从分配、工作不称职的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将其退回,取消选调待遇,今后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选调工作。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选调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选调工作由鄢陵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7168816
中共鄢陵县委组织部 中共鄢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鄢陵县民政局 鄢陵县财政局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yanling.gov.cn/tzgg/20231205/3ba15479-af30-472d-b1db-acd62077b42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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