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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3月15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民法总则有哪些亮点?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民法总则第一章第一条如此开宗明义。
见义勇为受伤可获补偿,个人信息、隐私权受保护,公序良俗、绿色发展成“硬法”……同样也处处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身影”。
【分析】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过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增强道德约束,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二、见义勇为受伤 鼓励被救者补偿
近些年,因见义勇为却惹上纠纷的事情并不少见,见义勇为者受了损害,责任谁来负?受益人该不该补偿?总则规定: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分析】这是对以往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突破。很多见义勇为者所受的是人身伤害,得了好处的人对见义勇为者酌情进行补偿,体现出法律提倡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的道德导向。
三、“QQ币”等享有法律保护
信息社会中,大数据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对于各类数据信息以及“QQ币”、网游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如何确定其权属,以及如何保护,显得重要而迫切。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同时列举了作品、专利、商标等9种客体,其中就包括“数据信息”。
【分析】这个规定是民法总则草案中的突出亮点,使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具有强烈的时代感。
四、胎儿也有民事权利
民法总则对胎儿的利益提出了明确的保护原则: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分析】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法律文明发展程度怎样,关键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程度如何。胎儿无法独立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法律能够对其进行保护,就更能体现法律文明的发展程度。
五、八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打酱油,简单而常见的民事行为。那么,多大的孩子去打酱油,其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是十周岁。总则将这一下限下调至八周岁。
【分析】民法典编纂既要强调尊重成年人的决定自由,也要兼顾尊重未成年人的天性。这样的调整,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这些儿童的利益。
六、老人纳入监护制度保护范围
未成年人、植物人、精神病人、老年痴呆患者,当他们需要参与社会活动或者权益需要维护时,谁可以替他们做主?答案是他们的监护人。
【分析】现行民法通则欠缺老年人监护制度,民法总则加宽了我国监护制度的适用范围,突出了监护的功能与目的,强调了对被监护人意愿的尊重,使得我国的监护制度更加全面和现代化。
总结: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她在理性中融贯着温情,在规则间传递着价值。民法典的编纂,不只是一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用基本法的形式来表达中国人的民族性格,融入人们的精神特质和文化特征,反映我们这个伟大时代里应有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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