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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素材:公交车让座冲突,该如何终结?

2014-09-15 17:09:4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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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919路公交车上,在一场因让不让座引发的争执之后,一名老人猝死,这一幕让人唏嘘。而在全国,让座冲突并不罕见:武汉一小伙公交车上未让座,遭多名老人围攻;西安一个10岁男孩公交车上未让座,被老人强行拉起;沈阳一女子给老人让座后抱怨,遭老人一家三口暴打……

  让座冲突为何频频爆发?其背后的根源是什么?我们如何做,才能让此类事件终结?昨天上午,大河报评论部邀请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郑州大学教授纪德尚先生、中国新闻出版报河南记者站站长韩为卿先生,郑州市社科联纪检组长梁晓冬先生,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琨律师,京佳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陈启源先生,以及知名评论员乔志峰先生、郑州市公交公司车长孙跃青先生,共同讨论让座冲突,该如何终结。

  议论纷纷说明人心向善

  让座冲突频频爆发之后,在网络上流行出了一句话:“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老人被作为一个群体遭到攻击,一些老人被骂“为老不尊”。还有一些人借此制造地域歧视,对一些地方的人整体进行攻击。

  郑州市公交公司车长孙跃青先生说,他工作八年,很少遇到老人上车后没有人让座的情况。绝大部分老人通情达理,只有极个别老人形成思维定势:只要老人上车就必须有年轻人让座。郑州市是公交让座率很高的城市,“老人疑因让座猝死”是个别现象,不具有任何代表性。

  知名评论员、中国新闻出版报河南记者站站长韩为卿先生认为,即便在全国范围来看,让座冲突也是个极端个案,和地域无关,更不能否定老人群体。大家议论纷纷,但是主题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全社会都尊老爱幼,倡导文明新风。

  “让座冲突作为一个个案,为什么会引起了全国人民的纠结和焦虑?因为大家都在担心我们的道德会不会滑坡。这正说明人心向善。”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郑州大学纪德尚教授说,但这样的“小事”需要我们这些社会工作者关注研究,是因为这个小事之中,也透射出了我们社会管理、公民素质、法律政策以及人性良知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找出对策,社会才会更和谐。

  让座冲突应该明确是非

  坐在普通座位上的乘客,是否必须给老人让座?大河报新媒体调查表明,约有80%的人认为,让座是美德,不让座是权利。但也有20%的认为,年轻人必须给老年人让座。

  “一边认为不让座是权利,一边认为必须让座,这种认识的差异,就是造成冲突的根源。”孙跃青说,在公交车上,普通座位获得的原则是“先来先得”,但一些老人认为年轻人必须给老人让座,让得慢一点就会觉得自己被人不尊重而生气。“我就曾经遇到一个老人说,‘磨磨蹭蹭的,半天不让座,没看见老人站你身边半天了?’”

  “要想终结让座冲突,必须明确是非。”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琨律师认为,坐在“老弱病残孕专座”上的必须给老人让座,而坐在普通座位上的,让不让就是自己的事,这一点必须明确。

  “不用担心明确是非以后没人让座,相信人心向善。”知名评论员、京佳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陈启源先生认为,唯有“权利主体”确立了,才会有志愿奉献,才会有更多的善行、善举。在一个不强迫人让座的社会中,让座才会显得高尚。

  韩为卿认为,让座冲突频频发生和公民心态、素质有关,也和一些媒体的是非不分的暧昧态度有关,媒体缺乏判断力,用一种看客心态、鸵鸟心态报道此类事件,使得读者越看越糊涂。“媒体要有用、有道、有信。有用,就是指老百姓看了以后认为有道理,对大家有个好的引导。”

  “专座”应当保证“专”座

  “老弱病残孕专座”普通人可不可以坐?记者曾在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共交通上看到“博爱座”都有明确的使用规则贴在一边,一些座位上明确写着:非老人、孕妇、行动不便及带小孩者请勿占用博爱座。一些座位虽然允许在没有专属人群时普通人占用,但也会明确注明有专属人群时必须让开。

  但在郑州,记者看到公交车和地铁上虽然也有“老弱病残孕专座”,但并没有注明使用规则,专座也往往被普通乘客占据。

  “老弱病残席这些专座,必须保证专属专用,不属于不享受的原则。”郑州市社科联纪检组长梁晓冬认为,这如红绿灯一样,不能因为对方没有车来车往就可以闯红灯。同样,不能因为没有相关人员入座,不相关人员就可以入专座。

  明确规定“老弱病残孕专座”普通人不可以坐,会不会造成资源浪费?会不会影响年轻人乘坐公交出行的积极性?评论员乔志峰先生认为,即便公交车如此规定,只要没有严厉惩罚,相当多的人也不会遵守,资源当然也不会浪费。“但他们坐在那里之后内心会有不安和忐忑,有老弱病残上车,让座就会更积极,老人有专属座位了,心理也会更加平衡。”

  座位分配规则应该明确

  大多数公交车上都有“老弱病残孕专座”,但什么是“弱”,什么是“病”,什么样的残疾可以乘坐,一个听力障碍的残疾人是否也有权乘坐?这都没有明确详细的规定。

  纪德尚教授认为,大陆公交公司也完全可以借鉴台湾公交的一些做法,把概念模糊不清的“老弱病残孕专座”,改成“老人、孕妇、行动不便及抱小孩者”乘坐的“博爱座”。老年人专座充分发挥作用了,和年轻人争座的问题也会缓解。

  “座位的分配规则要清楚地印在座位上方,让所有上车的人都能看见,语言要简单明了。“韩为卿说,“规则就要像幼儿园的老师教孩子一样简单明确,不要让人看不懂。”

  黄琨说,强占专属座位或者逼迫普通座位上的人让座都是一种破坏乘车规则,乃至社会规则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公交车长有义务,也有权利提醒、制止,甚至有权拒载。拒不听从劝阻者,车长还可以报警,警方应以扰乱社会秩序进行处罚。公交公司应该赋予车长权利,警方应该给公交公司更多支持。

  “警方在案件的处理上也应该明确,如果是强占“老弱病残孕专座”拒不让座产生的冲突,毫无疑问就应该让占座者承担责任,但如果是普通座,责任主要承担者就是强迫他人让座的人。”黄琨说,责任分得越清楚,彼此才能越和谐。

  专座的数量应该合理

  老弱病残孕座数量偏少,是不是也是导致让座冲突的一个原因呢?大河报新媒体记者在郑州市的一辆B1公交车上看到,这个共有38个座位的车厢中,其中有8个老弱病残孕专座,而记者在农业东路换乘另外一辆B1后看到,该车没有一个老弱病残孕专座。在一辆86路公交车上,共有32个座位,老弱病残孕座位有3个。而在一个62路双层公交车上,共有座位61个,老弱病残孕专座仍是3个。

  同样的情况在台湾是什么样子呢?台北市民黄儀雄告诉记者,在台北市公交车上的“博爱座”根据线路不同,数量也不同,但最低比率是1/3,一些线路上甚至可以达到1/2,为了说明情况,黄儀雄还专门用微信给记者发来了照片。记者从网络上查询到,在德国,老弱病残孕专座大约也在1/3。

  纪德尚教授认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也会刺激出现抢座位的情况,在社会逐步进入老龄化时代的情况下,建议公交公司合理、适量增加老人专座,这不仅有利于缓解矛盾,也有助于弘扬社会美德。

  乔志峰认为,在当前公交资源有限,“人人有其座”还不大可能的情况下,就需要公交公司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设置每条公交线路的老弱病残孕专座,并以不同颜色、印上提示语等方式进行醒目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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