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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佳教育 李秋文
【给定材料】
随着素质相对较高、能力相对较强的青壮年外出打工、就业,农村只剩下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现象日趋明显,农业劳动力素质和能力严重弱化。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十一五”期间只有4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较差,依然习惯沿用传统生产方式和手段从事农业生产。重庆市合川区是当地农业生产大区,区农委农技站副站长童刚告诉记者,2006年以来,区农技部门每年都会在春耕前后向农民推广精量播种、中耕锄草、水稻牵绳定距调栽等农业新技术,但年纪大的农民接受起来很困难。老人农业所引发的问题直指农业发展的根本,培育新型农民才是农业发展的必然途径。
【现状分析】
农民转型需要在现代农业的实践中、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逐步完成,而如果有相关的培训和引导,这一过程无疑会更加顺畅。当下,我国在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上已有不少探索,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很多不足。
一、培训需求和心态差异
普通农户和职业农民对培训的需求和心态存在明显不同:普通农户对参与农业技术、技能培训兴趣不大,积极性不高,培训组织难度较大,效果也不明显。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地大户、家庭农场主等新型经营主体则积极希望参与各类培训。
二、培训内容单一,缺乏实用性
许多农民对培训没有兴趣,与培训内容单一、缺乏实用性也不无关系。目前农村培训普遍存在重复培训、低水平培训、专业设置面较窄等问题,造成培训与需求脱节,培训内容多是“大路货”,没法满足职业农民个性化需求。农民培训需求不断变化,培训 不变化、生产需求和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师资条件不相吻合,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
三、培训难以满足民众多样需求
以往培训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以种植、养殖技术为主。这当然仍是农民培训的主要内容,但不少新型农民已不满足于此了。实际上,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不是不需要培训,而是需要更高层次、更多样化的培训。随着新型农民的增多,应该加强农业生产产前和产后的培训,特别是涉及农产品销售、管理、品牌化等的培训,农民需求比较迫切。
培育新型职业化农民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关键所在。这其中,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但政府发挥作用的方式需要丰富、理念需要更新,要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先进的技术去产生影响,更要调动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为农民转型提供更好的条件。
一、政府市场双管齐下
政府的职责是加强对农民培训市场的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就应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承担起培训责任,确保公益性项目也能起到实效。应建立相关规范性条例,防止利用培训欺骗农民、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发生。另外,在培育新型农民这个问题上,政府的角色就是教会农民便捷地获取想要知道的信息,很多培训在市场上都有,市场都能提供,农民要是需要,会钻破头想要了解,他也可以付费,这个让市场去决定。
二、运用先进技术,拓展培训渠道
运用便民服务信息系统,与物联网技术结合,实现远程一对一辅导、点对点服务,面向智能大棚、智能仓储、智能灌溉、农产品溯源等领域,为农民提供视频监控、设备管理、智能控制、信息服务等多项应用。在传播渠道上,考虑到农村留守老人、妇女较多,年轻人多外出打工的实际,“幸福新农村”以电视、电脑、手机“三屏互动”实现全覆盖。不会用智能手机和电脑的老人可通过电视了解自己所需要的信息。
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内容和进度,利用晚上、双休日、农闲等时间接受面授辅导,按就近自愿的原则组建学习小组进行协作式学习。
三、拓展农民的成长空间
新型农民的成长,最终还是要靠他们自己,而政府则应该为其提供有利的环境和足够的空间。具体而言,就是要确保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享有在生产领域的主导权,鼓励其优先参与加工、流通等高利润环节,以实现其自我成长。应坚决维护农民在生产领域的主导地位,为资本直接经营农地“立规设槛”。
总之,应通过法律保护、政策倾斜、税费优惠、贷款扶持等措施,保障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从事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权利,鼓励其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连锁经营和资金互助社等,使其在更广阔的领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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