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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及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医疗机构空岗空编情况及人才需求计划,经县政府同意,尉氏县2018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33名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工作。特制订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8年尉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3.符合附件1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应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1日-8月8日(周六、周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尉氏县卫计委(原卫生局)202室(尉州大道中段供电局北邻)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6张(白色底版)。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填写《2018年尉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
4.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18年8月16日至17日工作时间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计委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在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二)面试
9月份,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专业和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wschina.gov.cn/)上公示,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1:3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wschina.gov.cn/)上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出来后在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wschina.gov.cn/)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与考核在10月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wschina.gov.cn/)上公布。根据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因体检、考核及复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0-11月份,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wschina.gov.cn/)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计委备案。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八、本方案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0371—227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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