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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三门峡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招聘30名书记员

2017-09-29 14:02:2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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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灵宝市劳务派遣中心面向社会拟招聘30名工作人员,派遣至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岗位工作。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此次共计划招聘书记员30名(男20名、女10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2、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具有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4、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文秘、新闻、网络管理、新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文痕检、文艺类等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3、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从事检察院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5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灵宝市人民检察院212室

  咨询电话:13353989499

  3、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红底、蓝底均可)照片4张,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灵宝市检察院招录聘用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4、报名费用:报名时缴纳考务费30元。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三个环节,总分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写作能力等,主要考查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笔试前一天,领取地点在报名处。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分计算机文字速录和手写速写(听写)测试,其中计算机文字速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手写速写(听写)成绩占总成绩的10%。测试时间在10月21日笔试后当天进行。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作弊或无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内容为: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满分30分)+技能测试成绩(满分40分)+面试成绩(满分30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行负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灵宝市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检察院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属劳务派遣用工,待遇:工资每月不低于1720元(含五险的个人部分)。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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