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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乡延津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65名公告

2017-08-18 18:07:2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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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6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65名,男女不限,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热爱调解工作,具有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延津县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

  6、延津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

  7、延津县民政部门安置的退役士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2、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3、及时向所在调委会的党委、政府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4、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

  (二)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基础工资每月1000元,加个案补贴,案件补贴标准按《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津县村级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暂行)的通知》(延政办〔2017〕7号)要求给予100元至400元进行补贴;同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金。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延津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综合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0373—7106689,联系人:张洪波。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报名时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同时提交同版电子照片),提交由本人填写的《延津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1份。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7年8月30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延津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常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常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占50分。第二部分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农村政策及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占5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的按实有进入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jin.gov.cn/)、延津县司法局网站(http://www.yjxsifaju.com/)公布。笔试作弊的,取消考试成绩。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jin.gov.cn/)、延津县司法局网站(http://www.yjxsifaju.com/)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政审及复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体检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体检、政审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和考核。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jin.gov.cn/)、延津县司法局网站(http://www.yjxsifaju.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津县司法局

  2017年8月15日

文章关键词: 延津县司法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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