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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兰考县人民法院招聘8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2016-07-15 16:04:4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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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兰考县人民法院决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8名聘用制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4、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二、招聘职位

  1、聘用制法官助理6名;

  2、聘用制文秘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非法律专业本科或大专学历;

  3、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文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中文或新闻本科以上学历;

  2、有文学创作、摄影摄像、新媒体等特长的优先录用;

  3、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定为2016年7月15日至7月29日。通过《兰考法院网》、《兰考手机报》、《兰考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上午8:00至7月29日下午6:00止。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报名地点设在兰考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人事科(兰考法院办公大楼五楼519室),联系电话:26215296。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①《兰考县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原件(可现场填写);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居住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由兰考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和计算机应用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兰考县人民法院。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计划,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兰考县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考察,参照对公务员录用考察的要求执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招录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五、工资待遇

  聘用制工作人员薪资标准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五险一金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负担的部分由兰考法院给付劳务派遣单位后由劳务派遣单位缴纳。工作满一年后工资可根据人员类别、年限、考核结果等适当浮动。

  二0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文章关键词: 兰考县人民法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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