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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0名,其中速录员岗位8名,协警岗位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录用,报考协警岗位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可以报考,但7月10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13日之后出生);
4、速录员岗位性别、身高不限,协警岗位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武警、部队退伍人员、警校和军校毕业生、从事过警察工作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6、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理报名及网络报名、电话报名等。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济源市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华新桥南150米,沁园劳动保障所南临)。
4、报名费:30元/人。
5、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退伍军人武警、部队退伍人员、警校和军校毕业生、从事过警察工作的人员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涉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知识、申论等方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请及时登陆济源市就业服务网查询2016年4月22日的相关考试信息公告。
笔试地点:济源市高级技工学校(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100米)。
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方可进场考试。
2、技能测试
对报考速录员岗位的组织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打字速度和,技能测试由计算机听打能力测试、手记听写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分别占70%、30%。
计算机听打能力测试:语速每分钟160字,输入法自选,也可使用速录机,满分100分。具体计分方法是: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输入的正确字数÷考试时间×1分,即应聘者平均一分钟内输入的正确字数1字得1分,正确字数超出100字的按100分计。
手记听写能力测试:语速每分钟160字,满分100分。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记录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具体计分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记录的正确字数÷考试时间×1分,即应聘者平均一分钟内记录的正确字数1字得1分,正确字数超出100字的按100分计。
技能测试成绩=听打能力测试×70%+听写能力测试×30%。
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对报考协警岗位的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厘米)。体能测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按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 : 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进场考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
速录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测试分数高者。技能考试分数相同的,取听打能力测试分数高者。
协警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组织到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根据考核需要,考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济源市就业服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六)聘用
由济源市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派遣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由济源市人民法院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派遣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聘用期间如有违纪行为或者不称职、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将依法解除派遣合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济源市最低工资标准,享受五险一金。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可拨打电话0391—6696281、5566270进行咨询。
济源市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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