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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书记员30人公告

2019-08-09 18:48:2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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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电话: 科技馆:0371-60998699/60198699

  • 地址: 郑州花园路教学校区: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导读】关于更多郑州的最新招聘信息,欢迎加入郑州地区备考郑州公务员QQ群:244527295。收藏本站或者关注微信:河南京佳教育(henanjingjia)获取更多备考资源。

 

  招聘单位名称: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

  用工岗位:书记员(派遣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工作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2号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书记员30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的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掌握计算机录入等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9:00--2019年8月16日18:00

  2.报名网址:fwks.henanqizhi.com(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信息上传完整后,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等待系统审核,审核周期为两个工作日,已成功注册考生可登陆fwks.henanqizhi.com点击审核情况,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审核进度。)

  3.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登陆fwks.henanqizhi.com点击审核情况扫码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完成交费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371-55033788,55033688

  附,上传资料包括:

  (1)个人简历(下载附件,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

  (2)一寸标准证件照,蓝底,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

  (3)身份证;

  (4)毕业证;

  (5)“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

  (6)技能考试免试证书。

  (二)考试内容及标准

  1.技能项目考试:主要测试录入速度,分为计算机操作听打和看打,每分钟均为100字(含)以上,且在95%(含)以上为合格。持有人社部颁发的速录师资格证书或工信部颁发的速录师专业技能证书的考生技能项目免试。

  2.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试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每名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作答,满分100分。

  以上两项考试均为机试,即时公布成绩。

  (三)考试时间及安排

  考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19年8月20日,下午15:00开始,18:00结束(具体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四)资格审核

  考试合格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万达A座2639

  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

  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8月21日—23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资格审核需携带证件材料:

  (1)个人简历(下载附件,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一寸标准证件照三张,蓝底,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电子版一并交至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

  (7) 技能项目考试免试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体检

  1.面试:根据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

  2.体检:根据职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2的比例,按照理论知识与面试两项成绩相加的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用工单位同意留用的,月工资为34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

  2.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郑州市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六、其他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公告内容由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赵老师:85967730  15290827035

  附件: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7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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