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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否可以兼任企业法人,最新规定来了

2020-04-29 14:02:0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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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机关单位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否能兼任企业法人、兼职的问题,都有相关文件上的规定。根据中组字(2004)2号文件,国家严格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而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兼职职工进行了全面清理。而且不光是在职在编的公职人员,就连离职、退休后的干部也做出了严格禁止的规定。

  机关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允许在企业兼职,不能兼任企业法人,更不能从事任何生产经营类活动,这在《公务员法》中是被明文禁止的。这些规定包含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等在内的所有公职人员。主要目的就是杜绝兼职赚取酬劳,违规问题严重的,甚至还会被开除党籍。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如果确实因家庭困难,需要兼职赚取额外酬劳的,可以在填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企业社会转化审批表》后,经过层层审批,可以在工作范围内兼职、任职。当然,这主要还是事业单位人员才可以享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目前为止仍不能有兼职、任职的现象。

  而且还规定事业单位人员的任期不能超过两年及以上,而且兼职收入情况都要向单位汇报,且不能同时领取两份收入,任职期间的工作成绩也要如实和单位汇报。两年期满后,可以继续留在企业任职,但前提条件是要办理离职手续;也可以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薪资待遇、岗位编制一切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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