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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高空抛物责任承担

2021-05-21 15:56:1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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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是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法律应当严格予以制止。居民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物品,不仅不道德,更是违反了法定义务,这给所有人都提出了一个明确的警示和要求,从高空抛掷物品该如何承担责任。

  一、民法典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开宗明义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是对建筑物抛物损害责任的基础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高空抛掷物、坠落物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等在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下,就视为侵权主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在无法确定具体的加害人时,被侵权人只要证明自己是被建筑物上的抛掷物、坠落物伤害的,就可以获得不能排除加害嫌疑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补偿。同时,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通过合同约定赋予物业公司相应管控、维修、保管义务,则基于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致害责任。

  二、高空抛物入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况定不同的罪,特定情形还要从重处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故意高空抛物的最高刑罚可被认为是故意杀人罪。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过失导致物品丛高突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从高空抛弃物品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文章关键词: 事业单位 公基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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