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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企业、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工信部、科技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省科技厅工作要求,现就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积极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岗位定义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 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 助理等工作的岗位,同时包括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 资项目设立的科技相关见习岗位。
(二)开发对象
重点面向辖区内的独立法人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科研活动的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
2.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国有科技企业、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骨干企业等;
3.新型研发机构、省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4.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等。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仅针对2025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别关注脱贫家 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二、进度安排
请区内企事业单位、孵化器、园区等招聘单位,提前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孵化器、园区积极组织开展招聘活动,同时将招聘短视频、招聘照片、网上招聘信息等6月20日、6月26日前将报区科技创新部(请填写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后续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增进紧迫感。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各企业要围绕企业发展方向,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并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报,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联系人:马郴62188186
邮 箱 :lygxkjrc@126.com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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