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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洛阳市栾川县中小学教师招聘40名公告

2017-08-21 08:42:1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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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2017〕26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其中,初中20名,小学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详见本方案的《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1)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学教师须具有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具有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条件:截止2017年7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9年7月31日前,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服务栾川县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其它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笔试、试讲、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8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其中一份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5)提交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6)已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7年8月29日至8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人事管理股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9月7日至9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2)在栾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栾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4)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自行下载并填写《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栾川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见附件4);“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栾川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村干部”资格认定以栾川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认定和解释为准;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见附件6)。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120分钟)。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育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内容采取从现行教材中(见附件7)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20分钟后,讲一节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由评委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试讲成绩。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中国栾川网和栾川县人才网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考核和聘用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15天,15天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各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栾川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83154366828393

  监督电话:66822342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岗位表.doc

  附件2、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4、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doc

  附件5、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doc

  附件6、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

  附件7、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试讲使用教材一览表.doc

  栾川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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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栾川中小学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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