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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幼儿园等学段,招聘名额共计243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2017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组织领导
本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截止2017年1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在教师节期间,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授予的市级(省辖市,下同)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获得教研部门组织的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3)获得市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
6.学历要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7.教师资格要求: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8.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小学科学岗位允许理科类专业考生申报)。其中报考英语专业者需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报考语文专业者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心理学岗位的需取得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9.在编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10.尚未毕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其毕业院校开具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并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以及就业报到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报考者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简章分别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jzedu.cn)和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jz.hrss.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登录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招聘教师工作平台,网址:http://jszp.jzedu.cn/)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打印笔试准考证。
1.网上报名
报考者请于2017年6月9日9:00—13日17:00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色或蓝色背景,格式要求:jpg格式,150x200,不大于200KB)。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请于2017年6月10日9:00—14日12:00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根据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反馈的审查意见及时补充或修正相关报名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资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17:00。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17年6月12日—15日17:00向帐户缴纳考务费60元(账户名称:焦作市教育局,账号:255905370014,开户行:焦作中国银行人民路支行,缴费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费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
缴费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退还考务费。
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试费。拟免交考试费的报考者,请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截止当日17:00)向焦作市教育局705室书面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
4.确定加分人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3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截止当日17:00)向焦作市教育局705室书面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在招聘教师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人员,请登录招聘教师工作平台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9:00—7月1日17:00)。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笔试
1.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理论》满分为2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
除上述所列普通高中招聘专业外,其余专业笔试内容均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方法、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两科。《教育理论1》和《教育理论2》满分均为50分。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为所考两个科目成绩之和。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日上午9:00至11:00。
2.报考者请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者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告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3)学位证(报考小学、特殊教育和幼儿园岗位可不提供);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
(5)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岗位需同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报考语文岗位需同时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心理学岗位的需同时提交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6)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
(7)在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8)1—5项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型)。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共计15分钟,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加试专业技能时间为10分钟。讲课范围和加试专业技能要求以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为准,讲课内容由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按照所报岗位进行班级模拟授课。答辩由面试考官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方式对报考者进行相关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如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人数,则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各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和地点在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结果在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后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五、优惠政策
报考人员属于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焦作市财政局《关于焦作市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焦人社〔2014〕137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范围的,按照规定引进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待遇严格按照《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中规定的待遇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查、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2992831
监督电话:0391—2992966 2118978
焦作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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