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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为切实解决我区部分偏远乡镇教师长期缺编及招人难、留人难问题,根据豫政办【2014】39号文件要求,计划为龙安区马投涧镇、龙泉镇、彰武学区(位于彰武水库以西、距市区25公里的九龙山麓)等偏远乡镇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数及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中学教师岗位招聘具有安阳市范围内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具有龙安区范围内户籍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中学教师须具有安阳市范围内户籍(含各县区);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龙安区范围内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报考初中英语专业者需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报考语文专业者需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安阳市(含各县区)范围内已在编的正式教师;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8月19日,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9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大厅(太行路与金华街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所报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专业相符的视为相近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在报名现场所有证件齐全被审查合格者,交《龙安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收取笔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意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个人准备材料
1.全日制普招专科以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有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应聘者持乡镇、学区中心校证明和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资表复印件;
4.收费标准:笔试考务费60元;
5.应聘者于2016年9月6日至7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应聘者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9月11日
上午:8:00-----9:40 《教育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
10:20-- 12:00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二)面试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人员名单和时间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每人准备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在聘期内不准调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聘用合同进行鉴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2-3266512
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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